
(1).謂擅離職守。《三國志·蜀志·先主傳》“與 先主 并力” 裴松之 注引 晉 虞溥 《江表傳》:“ 備 遣人慰勞之。 瑜 曰:‘有軍任,不可得委署,儻能屈威,誠副其所望。’”《資治通鑒·漢獻帝建安十三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雲:“委,棄也。署,置也。”
(2).官署缺員時,委派其他官員代理。 清 蔣良骐 《東華錄》卷六:“又 江 右甫經兵燹,無貢生應考,學官乏人,武生雜流,夤緣委署,請命撫按學臣察革,擇舉人之文行兼優者充之。”《老殘遊記》第六回:“小的主人姓 申 ,新從省裡出來,撫台委署 城武縣 的。”
“委署”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兩種不同的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三國志》《資治通鑒》等典籍(、)。
委署(wěi shǔ)是一個中文詞語,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女”字部和“罒”字部。它的總筆畫數為10畫。
這個詞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它原本是用繁體字寫作「委署」。在古代,委署一詞意味着把事情托付給别人來處理或者安排。古人常用這個詞來表達委派任務、授權或安排事務的含義。
以下是一些使用委署的例句:
1. 委署某人去處理這個緊急情況。
2. 我不喜歡委署别人做我可以自己完成的事情。
3. 她被委署為項目經理,負責計劃和組織工作。
委署可以與其他詞語組合形成新的詞語,例如:
1.委派:指派某人去執行特定的任務。
2.授權:正式地給予某人特定權力或職責。
3.交辦:委托某人負責處理或辦理某項事務。
與委署相近詞語有:
1.委任:任命某人擔任特定職務或職責。
2.拜托:請求某人幫忙或做某事。
相反的詞語是:
1.承擔:自己負責或接受某項任務或責任。
2.獨立:自主進行或處理,不依賴他人。
綜上所述,委署這個詞語傳承了古代的意思,表示将工作或任務委托給他人來處理。在現代社會中,委署仍然在工作、學校和個人生活中被廣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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