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厘的意思、稅厘的詳細解釋
稅厘的解釋
海關稅和厘金稅的合稱。 清 馬建忠 《適可齋記言·富民說》:“上溯 康 乾 之際,稅釐不徵而度支充,海市有禁而闤闠足。”《清會典事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交涉搉稅》:“其完清稅釐之洋藥,即又拆改包裝,於每箇上黏貼印花,以為已完稅釐之據。”
詞語分解
- 稅的解釋 稅 ì 國家向企業或集體、個人征收的貨币或實物:稅收。稅額。稅款。稅率。稅法。稅制。稅務。 姓。 筆畫數:; 部首:禾; 筆順編號:
- 厘的解釋 厘 í 小數名,百分之一:厘米。 單位名(a.長度單位,中國一市尺的千分之一;b.重量單位,中國一市兩的千分之一;c.地積單位,中國一市畝的百分之一;d.利率單位,年利一厘按百分之一計,月利一厘按千分
專業解析
稅厘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複合詞,其含義需從構詞和實際應用兩個層面解析:
一、字義解析
- 稅(shuì)
指國家依法向企業、個人征收的貨币或實物,如《說文解字》釋:“稅,租也”,《漢語大詞典》明确其核心為“國家征收的財政收入” 。
- 厘(lí)
本義為治理、微小單位(如長度、重量),在財政語境中特指“厘金”。清代學者王慶雲《石渠餘紀》載:“厘金者,商稅之一,值百抽一”,即對商品按價值征收1%的稅 。
二、曆史專指:厘金制度
稅厘實為“厘捐稅饷”的簡稱,是晚清至民國初期的特殊商稅制度:
- 起源:1853年清政府為鎮壓太平天國運動,在揚州設局征收商品過境稅,初定稅率1%(故稱“厘金”),後擴展至全國 。
- 征收形式:分為“行厘”(貨物運輸稅)和“坐厘”(交易稅),實際稅率常遠超1%,成為地方財政主要來源(據《中國厘金史》統計,清末厘金占稅收總額約15%) 。
- 廢除:因重複征稅加重商民負擔,1931年國民政府正式廢止厘金制度,改行統稅 。
三、現代語義弱化
當代語境中,“稅厘”已無獨立使用價值,僅作為曆史術語存在于文獻。其構詞邏輯可理解為“稅與厘金的合稱”,但需注意:
- 非現代稅收術語:現代稅收體系無“稅厘”分類,《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亦無相關表述。
- 文學化表達:偶見于文學作品指代“微小稅額”,如“不取民間稅厘毫”(屬修辭用法,非法定概念) 。
參考資料
- 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21.
- 王慶雲. 《石渠餘紀》. 清代財政史料.
- 周育民. 《晚清財政與社會變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0.
- 羅玉東. 《中國厘金史》. 商務印書館, 1936.
網絡擴展解釋
“稅厘”一詞在不同曆史時期和語境中有不同含義,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基本含義
稅厘是晚清時期對海關稅和厘金稅的合稱,屬于商業稅的一種。
- 海關稅:進出口商品征收的稅款;
- 厘金稅:國内商品流通環節征收的稅款(因稅率按貨值“千分之一厘”計算得名)。
二、曆史背景與分類
- 起源
始于鹹豐三年(1853年),清政府為籌措軍費而設,至1931年裁撤。
- 稅種分類
- 坐厘:對商品交易征收的稅;
- 行厘:對貨物運輸征收的稅。
- 稅率與征收
稅率通常為貨物價值的1%(即“值百抽一”),但實際執行中存在地方差異。例如洋藥(鴉片)進口時需繳納正稅和厘金,稅率為5%,後調整為每100斤征40兩。
三、應用實例
- 洋藥稅厘:清政府針對鴉片進口的專項稅收,要求華商運輸時需持有“行票”,每票限10斤,每斤繳納2錢銀,并需在關卡補稅。
- 經濟影響:雖短期内增加財政收入,但長期加重了商業負擔,成為晚清經濟矛盾的焦點之一。
四、其他用法
在部分古籍或成語中,“稅厘”也被比喻為極微小的數量(如“稅厘之差”),但這種用法較罕見。
如需進一步查閱原始文獻或政策細節,可參考《清會典事例》《適可齋記言》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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