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orge ancient literary or art works author;pass off modern works as ancient ones] 假托别人的名義,多指把自己的或後人的作品假冒為古人的
見“ 僞託 ”。1.假托;假冒。 晉 袁宏 《後漢紀·桓帝紀下》:“違背經義,僞託神靈。” 清 杭世駿 《質疑·諸史問目》:“ 秦 焚《詩》、《書》,《内經》想以方術得存,其書深奧精密,非後人所能僞託。”
(2).指虛構。 郭沫若 《屈原研究》:“ 禹 的傳說自然是僞托。”
“僞托”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假借他人名義或假冒他人作品,以達到某種目的。以下從詞典釋義、用法及權威來源角度進行詳細解釋:
假托他人名義
指故意借用他人(通常是名人、權威)的名字或身份行事。例如僞造文件時冒用他人簽名,或假借某機構名義發布信息。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明确将“僞托”釋為“假托别人的名義”。
假冒他人作品
指将自身創作的作品謊稱為他人(尤其是古人或名家)所作。常見于古籍、書畫等領域,如托名先秦的《列子》實為晉人僞作。
來源:《辭海》(第七版)指出“僞托”包含“假借他人之名著述”的行為。
例:明代出現大量僞托宋代名醫所著的醫書。
例:考古學界通過筆迹比對,判定某碑文系後人僞托唐代書法家之作。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商務印書館出版。
查看釋義(注:此為商務印書館官方圖書鍊接)
《辭海》(第七版)
上海辭書出版社出版,中國最具權威的大型綜合性辭典。
《古代漢語詞典》(第2版)
商務印書館出版,收錄古漢語詞彙的權威工具書。
“僞造”側重制造假物(如假币、假證件),而“僞托”強調冒用名義或身份,二者在“假冒”層面有交集,但側重點不同。
“托名”可中性指借用名義(如托名發表),而“僞托”通常含貶義,暗指欺詐意圖。
“僞托”的本質是通過假冒名義或作品進行欺騙,需結合具體語境(如文獻、法律、藝術)判斷其行為性質。在學術與法律領域,甄别僞托内容是關鍵環節。
“僞托”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可歸納為以下三方面:
1. 基本含義
指假借他人名義進行虛構或假冒的行為,尤其常見于文學、藝術領域。例如将自己的作品或後人創作的作品,冠以古代名人的名義進行傳播。
2. 曆史用例
• 晉代袁宏《後漢紀》提到“僞托神靈”,指借神靈之名虛構内容。
• 郭沫若在《屈原研究》中指出某些傳說屬于僞托,強調其虛構性。
3. 應用領域
主要用于古籍辨僞(如《黃帝内經》部分内容被質疑為後人僞托)、書畫鑒定(如仿古畫作冒稱真迹)等場景,本質是通過借名實現文化或商業目的。
補充說明
英文可譯為 forge ancient literary/art works,強調“僞造古物”的特性。需注意該詞帶有貶義色彩,多用于學術考證或批評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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