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棄,丢掉。 三國 魏 曹操 《讓縣自明本志令》:“然欲孤便爾委捐所典兵衆以還執事,歸就 武平侯國 ,實不可也。何者,誠恐已離兵為人所禍也。”
“委捐”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委捐”由“委”和“捐”兩個語素構成:
組合後,“委捐”表示主動放棄或丢掉某事物,常見于古代文獻。
最經典的用例出自曹操《讓縣自明本志令》:
“然欲孤便爾委捐所典兵衆以還執事,歸就武平侯國,實不可也。何者?誠恐已離兵為人所禍也。”
——此處“委捐”指曹操不願放棄兵權,強調主動舍棄的意圖。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多見于曆史文獻或仿古語境。需注意與“捐贈”類詞彙(如“捐款”)區分,後者側重“獻出財物”,而“委捐”強調“主動放棄”。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三國志》等古籍原文。
委捐是一個漢語詞語,既可以作為動詞使用,也可以作為名詞使用。作為動詞,委捐的意思是将某物交由他人代為捐贈;作為名詞,委捐指的是委托他人代為捐贈的物品。
委捐的拆分部首是女字旁(女)和手字旁(手)。女字旁一般作為文字的左邊部分,手字旁一般作為文字的右邊部分。
委捐的總筆畫數為13畫。
委捐這個詞的來源比較晚,出現在明朝的《東京夢華錄》一書中。在現代漢字簡化的過程中,委捐的繁體字為委捐。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委捐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如以“實”代替了現代寫法中的“捐”。這是因為漢字在演變過程中經曆了一些變化和簡化。
1. 他将自己珍藏的書籍委捐給了公益圖書館。
2. 她委捐了一大筆資金給慈善機構,幫助貧困地區的孩子們。
委托、捐贈、捐助、慈善
委托、捐贈、捐助
接收、收受、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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