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靠收取賦稅而生活。《漢書·食貨志下》:“是歲小旱,上令百官求雨。 蔔式 言曰:‘縣官當食租衣稅而已,今 弘羊 令吏坐市列,販物求利。亨 弘羊 ,天乃雨。’” 唐 于卲 《送李員外入朝序》:“食租衣稅,王者之常賦。”
食租衣稅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特征的複合詞,字面意為“以租為食,以稅為衣”,引申指依靠收取地租、賦稅維持生活,特指古代統治者或剝削階級不事生産,完全依賴剝削勞動人民獲取財富的生活方式。以下是詳細解析:
本義構成
二字均活用為動詞,意為“以租稅為衣食來源”。
深層含義
該詞隱含剝削性質,強調統治者或地主階級通過占有生産資料(如土地),無償榨取農民勞動成果以維持奢靡生活,反映封建社會的經濟剝削關系。
《漢書·食貨志》
最早記載于東漢班固《漢書·食貨志上》:“縣官當食租衣稅而已。”此處“縣官”指朝廷或官府,意為統治者本應僅靠賦稅維持運轉(後衍生為批判其過度剝削)。
來源:班固《漢書》(中華書局點校本,1962年,第1137頁)。
顔師古注《漢書》
唐代顔師古注解:“衣音於既反”,明确“衣”作動詞使用,印證其活用特征。
來源:顔師古《漢書注》(中華書局,1962年)。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釋義:“謂依靠收取賦稅生活。多用于形容君主、貴族或官府。”
用例:《紅樓夢》第一百零六回:“雖革了職,朝廷并未抄家……依我定見,趁此機會,隻顧食租衣稅,未必不是良策。”
來源: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1年,第12卷第531頁)。
《辭源》(第三版)
強調其曆史語境:“古代統治者以賦稅為生活來源。”
來源:商務印書館《辭源》(2015年修訂版,第3472頁)。
該詞自漢代起即含貶義,如:
結論:該詞是漢語中批判剝削制度的典型詞彙,其權威釋義需結合古代文獻與辭書,核心在于揭示“不勞而獲”的經濟關系本質。
“食租衣稅”是一個古代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多個來源綜合解釋如下:
食租衣稅(拼音:shí zū yī shuì)指依靠百姓繳納的賦稅維持生活,多用于形容統治者或官員以稅收為經濟來源,而非通過其他生産活動獲取財富。
曆史文獻:
背景含義:
該成語最初用于批評官員利用職權經商(如漢代桑弘羊),主張官員應恪守本分,僅依賴稅收生活。
“食租衣稅”核心強調統治者或官員以賦稅為經濟支柱,隱含對不事生産、僅靠稅收的批評。其出處和用法需結合曆史語境理解,避免與字面現代含義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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