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屈志,改變心志。 漢 嚴遵 《道德指歸論·名身孰親》:“知止之人,貴為天子,不以枉志;貧處巖穴,不以幽神。” 南朝 宋 謝靈運 《撰征賦》:“救祖考之邦壞,在幽人而枉志。” 唐 柳宗元 《為戶部王叔文陳情表》:“豈慮未效涓塵,遽迫方寸……雖欲徇公,無由枉志。”
“枉志”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wǎng zhì,其核心含義為屈從或改變原有的志向。以下從不同角度展開解釋:
該詞在古代典籍中多次出現,體現其曆史用法:
多用于描述理想與現實沖突的情境,如:
注:以上解釋綜合了詞典定義與古籍用例,若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漢典》或嚴遵、柳宗元等文獻原文。
《枉志》是指志向徒勞無益、不能實現的意思。形容一個人或某個事物的努力或追求都是徒然的,不會達到預期的目标。
《枉志》的部首是木字旁,拆分成“木”和“志”兩個部分。其中,“木”是指木頭,用作初次讀音;“志”是指心願、志向。
整個詞語的筆畫數是9畫。
《枉志》一詞最早出現在《大戴禮記疏》中,由宋代程颢所撰。該書解釋了多個古代典故,詳細闡述了人們不應該追逐枉然的志向。
《枉志》的繁體字為「枉志」。
古時候的寫法稍有不同,「枉」的古代形态為「旺」,表示筆畫相比「枉」更加簡潔。
1. 他一心追求音樂事業,但最終發現自己的才華隻能是個枉志。
2. 她孜孜不倦地追求事業成功,卻發現自己的努力都變成了一種枉志。
3. 一些人把自己的夢想當做枉志,不敢追求。
1. 大枉:意思是枉然的大志向。
2. 盡枉:意思是盡心努力,但仍然徒勞無功。
3. 枉道:意思是走錯了方向或行進了一條無用的道路。
1. 徒勞:指白費力氣,沒有取得成果。
2. 虛度:指虛度時光,沒有得到實際效果。
3. 空歡喜:指一種假象,沒有真正的滿足感。
1. 有望:指有希望實現、成功的追求。
2. 有志:指具備堅定的意願和目标的人。
3. 成願:指理想或願望得到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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