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have not]——加在否定詞前面,構成雙重否定;不是
這未嘗不是一個好辦法
(2) [did not]∶不曾
終夜未嘗合眼
未嘗不歎息。——諸葛亮《出師表》
所未嘗行。——《資治通鑒·唐紀》
未嘗識書具。——宋· 王安石《傷仲永》
未嘗有言。——明· 劉基《賣柑者言》
(1).未曾,不曾。《論語·雍也》:“非公事,未嘗至於 偃 之室也。” 宋 蘇轼 《朝辭赴定州論事狀》:“陛下為政九年,除執政臺諫外,未嘗與羣臣接。”《二刻拍案驚奇》卷九:“孺人想着外甥女兒,雖然傍着兄嫂居住,未嘗許聘人家。”《老殘遊記》第七回:“我自從掛牌委署斯缺,未嘗一夜安眠。”
(2).用于否定詞前,構成雙重否定,使語氣委婉。猶沒有。《國語·周語下》:“ 晉國 有憂未嘗不戚,有慶未嘗不怡。” 唐 元稹 《崔弘禮鄭州刺史》:“勑:朕讀《詩》至於《羔裘》、《緇衣》之章,未嘗不三復沉吟。” 明 劉基 《季民湖山義塾記》:“今予幸藉先人餘業,以自免於凍餒,未嘗不惴惴於吾身。”
(3).用于否定詞前,構成雙重否定,使語氣委婉。猶并非,未必。《漢書·賈山傳》:“又曰:‘濟濟多士, 文王 以寧。’天下未嘗亡士也。” 明 李贽 《答周西岩》:“天下無一人不生知,無一物不生知,亦無一刻不生知者,但自不知耳,然又未嘗不可使之知也。” 郭沫若 《浪漫主義和現實主義》:“ 魯迅 誠然是一位現實主義的偉大作家,但未嘗沒有濃厚的浪漫主義的成分。”
“未嘗”是一個漢語副詞,具有雙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表示“未曾、不曾”
指某件事情從未發生或某個動作從未進行。
例句:
用于否定詞前,構成雙重否定
通過雙重否定使語氣委婉,相當于“并非沒有”或“未必不”。
例句:
避免與“未常”混淆,後者是“未”與“常”的誤寫組合,無實際意義。
如需更多例句或古籍引用,可參考《論語》及權威詞典(如、3、5、7、9)。
《未嘗》(wèi cháng)這個詞意指某種動作或感受從未嘗試過或經曆過。它可以用來形容某人或某物未曾有過的經曆或感受。
《未嘗》的拆分部首是“日”和“木”,它的總筆畫數是5劃。
《未嘗》是由“無”與“兄”組成的詞,表示尚未體驗或嘗試過某事。
《未嘗》的繁體字是「未嘗」。
在古代,漢字“未嘗”的形态可能會有所變化,但基本上保持了相同的意思。
1. 我們應該勇于嘗試新事物,才能從中學到更多知識和經驗,讓自己不再“未嘗”的。
2. 即使是年老的人,也不應該對新穎的事物抱有“未嘗”的态度,而應該積極接納和嘗試。
1. 未嘗試
2. 未嘗過
3. 嘗遍未嘗
1. 從未
2. 過去未
3. 尚未
1. 曾經
2. 已經
3. 體驗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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