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允許,許可。 清 章學誠 《文史通義·述學駁文》:“至於孀姑鰥舅,年老無依,得此而延年永祀,又天理人情之所推允。”
“推允”是一個較為少見的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需結合具體來源分析:
允許、許可
多數來源(如、3、4、5、6)指出,“推允”意為“允許、許可”,尤其在清代文獻中使用。例如章學誠《文史通義》中提到“天理人情之所推允”,即表達“被天理人情所允許”的含義。
推讓、推辭
(查字典)将其解釋為成語,表示“推讓、推辭”,強調因禮節或情境原因拒絕接受職責、榮譽等。
古義與現代用法的差異
古代文獻中多指“允許”,而現代部分詞典(如)将其歸類為“推辭”,可能因“推”字在現代更常與“推讓”關聯,導緻詞義演變。
構成分析
建議參考權威詞典(如《漢語大詞典》)或結合具體文獻進一步确認語境含義。
《推允》是一個漢字詞語,包含兩個部首,分别是「手」和「兀」,共計11畫。
「推允」一詞來源于古代漢語,最早見于《晉書·陸錫傳》。在古時候,《推允》指的是推舉和準許,用于形容被選舉或委任的人應該接受或批準。
「推允」的繁體字為「推允」,寫法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漢字中,「推允」的寫法略有不同。它的原始形态是由「手」和「允」組成,「手」表示人的手臂,「允」表示準許。整體代表着以手臂的姿勢來表示準許或接受。
1. 在會議上,經過多方讨論,大家推允他作為項目組的負責人。
2. 領導對我的提議進行了仔細考慮,并最終推允了我的建議。
1. 推行:執行并推廣某種制度、政策等。
2. 推敲:仔細思考或斟酌某事物的利弊、得失。
3. 允諾:答應别人的請求或要求。
1. 贊許:因為認可而表示贊同的意思。
2. 許可:準許或允許做某事的含義。
拒絕:表示不同意或不允許的意思,與「推允」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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