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官吏食祿的品級。《禮記·月令》:“﹝季秋之月﹞收祿秩之不當,供養之不宜者。” 孫希旦 集解:“蓋有位而有常祿者謂之祿秩。” 漢 王充 《論衡·偶會》:“削土免侯,罷退令相,罪法明白,祿秩適極。”《通志·職官七》:“ 梁 之祿秩不異於 魏 而易品為班。”
(2).猶祿位。《荀子·榮祿》:“是故三代雖亡,治法猶存,是官人百吏之所以取祿秩也。”《吳子·應變》:“凡攻敵圍城之道,城邑既破,各入其宮,禦其祿秩,收其器物。”《後漢書·蔡茂傳》:“﹝ 蔡茂 ﹞夢坐大殿,極上有三穗禾, 茂 跳取之,得其中穗,輒復失之。以問主簿 郭賀 , 賀 離席慶曰:‘大殿者,官府之形象也。極而有禾,人臣之上祿也。取中穗,是中台之位也。於字禾失為秩,雖曰失之,乃所以得祿秩也。’”
(3).俸祿。《北史·蔡祐傳》:“﹝ 蔡祐 ﹞性節儉,所得祿秩皆散宗族,身死之日,家無餘財。”《隋書·食貨志》:“凡如此祿秩,既通所部兵士給之,其家所得蓋少。” 宋 徐铉 《寄歙州呂判官》詩:“風光適意須留戀,祿秩資貧且喜歡。” 明 李東陽 《壽舅氏劉公八十詩序》:“ 東陽 自叨祿秩以來,吾母夫人已弗逮養。”
祿秩
祿秩是中國古代官僚制度的核心概念,指官吏按品級、職位所享有的俸祿與等級待遇。其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二字合稱,指按官階分配的俸祿與等級制度。
先秦以谷物(如“粟”“米”)為主,漢代形成“錢谷兼給”,唐代發展為貨币、田産、實物複合制。
周代分“九命”,秦漢行“石”制(如二千石),隋唐後定型為“九品三十階”,俸祿隨品級遞增。
既是官吏生計保障,也體現“尊卑有序”的禮法思想。《周禮·天官》強調“以八則治都鄙……六曰祿秩,以馭其富”。
祿秩制度強化了“學而優則仕”的價值觀,如《詩經·小雅·北山》所言“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其等級秩序深刻影響古代社會結構。
參考資料
“祿秩”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描述官吏的待遇及等級體系。根據多個權威來源的綜合分析,其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展開:
官吏食祿的品級
指官員按品級享受的俸祿标準,與職位等級直接挂鈎。例如《禮記·月令》提到“收祿秩之不當”,說明祿秩需與官職匹配。
祿位(官職地位)
強調官員的職位本身,如《荀子·榮辱》中“官人百吏之所以取祿秩”,表明祿秩與職位互為依存。
俸祿(物質待遇)
具體指官員的薪水,如《北史·蔡祐傳》記載祿秩被用于接濟宗族,體現其實物或貨币屬性。
若需更深入的文獻例證,可參考《通志·職官七》《吳子·應變》等典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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