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史·嶽飛傳》:“﹝ 秦檜 ﹞言 飛 孤軍不可久留,乞令班師。一日奉十二金字牌, 飛 憤惋泣下,東向再拜曰:‘十年之力,廢於一旦!’ 宋 代凡傳遞赦書及軍事上最緊急的命令,皆用金字牌。”後因以“十二金牌”作為緊急命令的代稱。 明 茅維 《鬧門神》:“他的喉嚨忒嘬,舌尖忒鋭。是人呵,怕他氣概。隻當得親捧出十二金牌。”亦作“ 十二道金牌 ”。《孽海花》三十回:“巧了, 景王 府裡堂會戲, 貞貝子 貞大爺 一定要叫他和 敷二爺 合串《四傑村》,十二道金牌似的把他調了去。”《新華文摘》1982年第1期:“昨天從 北京 傳來了十二道金牌,勒令她火速回去揭發交代問題。”
“十二金牌”是漢語成語,出自《宋史·嶽飛傳》,現多用于比喻極其緊急的命令或指示。以下是詳細解釋:
詞義解析
該成語原指宋代傳遞緊急軍令的金字牌(以朱漆木牌刻金字為标識)。據記載,南宋時秦桧曾一日連發十二道金牌召回抗金将領嶽飛,導緻其十年戰功毀于一旦。現引申為刻不容緩的緊急指令,含被迫中斷重要事務的無奈意味。
用法與結構
曆史背景
宋代的金牌急遞制度中,金字牌為最高級别文書,由皇帝直發,驿卒需以每日500裡的速度傳遞。嶽飛被十二金牌召回事件,成為該成語的核心典故。
文學引用
明代茅維在《鬧門神》中寫道:“隻當得親捧出十二金牌”,借以形容不可違抗的緊急命令。
提示:部分資料對“十二金牌”的褒貶含義存在分歧,建議結合具體語境使用。如需更多曆史細節,可參考《宋史·嶽飛傳》原文或權威史學著作。
《十二金牌》是指在某個領域或比賽中獲得金牌的前12名。該詞常用于形容某個領域中最傑出的個體或團體。
《十二金牌》可以分成三個字:十、二、金。部首分别是十字的"十"部和金字的"钅"部。
其中,字母"十"的拆分部首是"十"部,它有2個筆畫;字母"二"的拆分部首是"八"部,它有2個筆畫;字母"金"的拆分部首是"钅"部,它有8個筆畫。
《十二金牌》這個詞最早來源于奧林匹克運動會。在奧運會中,每個項目都有金牌頒發給獲得第1名的選手,而《十二金牌》則指的是獲得前12名的選手,也被視作一種榮譽和成就。
《十二金牌》的繁體字為《十二金牌》。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差異。根據曆史文獻記載,古代的《十二金牌》可能會寫作《十二金曜》或者《十二金冏》等。
1. 他在比賽中以高超的技術獲得了《十二金牌》。
2. 這個團隊在行業内獲得了《十二金牌》,成為領軍企業。
十全十美、十拿九穩、十全十美
冠軍、金牌得主、優勝者
敗者、失敗者、未成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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