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st comment] 公正的議論
其犯鄉論清議、贓污淫盜,一皆蕩滌。——《南史·宋武帝紀》
對時政的議論;社會輿論。《藝文類聚》卷二二引 三國 魏 曹羲 《至公論》:“厲清議以督俗,明是非以宣教者,吾未見其功也。”《晉書·傅玄傳》:“其後綱維不攝,而虛無放誕之論盈於朝野,使天下無復清議。” 清 顧炎武 《日知錄·清議》:“天下風俗最壞之地清議尚存,猶足以維持一二,至於清議亡,而幹戈至矣。” 郭沫若 《中國史稿》第三編第五章第一節:“ 東漢 後期,封建統治階級越來越腐敗,農民起義的浪潮此伏彼起,官僚和知識分子中間,也對當權的統治者不斷地發出抗議,形成一種社會輿論,叫做‘清議’。”
清議(qīng yì)是漢語中的曆史詞彙,指古代社會中公正的輿論評價或士人對時政的評議。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層面:
詞源與定義
該詞最早見于東漢文獻,《漢語大詞典》将其釋為“公正的議論”,特指士大夫階層以儒家倫理為标準,對朝政、官員品行進行公開批評或褒揚的行為。南北朝至明清時期,“清議”逐漸成為士人參與政治的重要方式。
曆史演變
據《晉書·傅玄傳》記載,魏晉時期“清議”具有法律效力,如士人若遭清議貶斥,可能被剝奪仕宦資格。明代顧炎武在《日知錄》中強調“天下風俗最壞之地,清議尚存,猶足以維持一二”,凸顯其對社會風氣的監督作用。
社會功能與文化意義
清議以“禮法”“名教”為準則,通過鄉評、書院講學等形式傳播,形成獨立于官方的輿論力量。清代學者趙翼在《廿二史劄記》中指出,東漢黨锢之禍即源于士人清議與宦官集團的沖突,反映其對政治生态的深遠影響。
現代引申
當代研究中,餘英時《士與中國文化》認為,清議傳統體現了中國古代知識分子的社會責任意識,其精神内核與現代社會輿論監督存在曆史關聯性。
清議是中國古代社會的一種特殊輿論形式,主要形成于東漢時期,對後世政治文化影響深遠。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清議指士人階層以儒家倫理道德為基礎,對時政、官員進行評議的輿論活動,強調言論的公正性和道德性()。其核心特點是:
擴展閱讀建議:欲了解清議在具體曆史事件中的作用,可查閱《後漢書·黨锢列傳》及顧炎武《日知錄》相關論述(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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