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ncerning foreign affairs] 在公務上涉及外國的;和外國有關系的
涉外單位
涉及與外國關系的。《新華月報》1951年第6期:“中央人民政府統一處理 西藏 地區的一切涉外事宜。”如:涉外單位;涉外問題;涉外婚姻。
“涉外”是一個漢語詞彙,指在公務、法律或社會活動中涉及外國因素的情形。以下是詳細解釋:
“涉外”指與外國相關的事務或關系,涵蓋人員、機構、法律事實等多個層面。例如,涉外單位、涉外案件等。
根據法律定義,滿足以下任一條件即構成“涉外”關系: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程式或具體案例,可參考權威法律文件或咨詢專業機構。
涉外是一個漢語詞語,用來描述與外國或外國事務有關的活動。它指的是涉及其他國家或跨國企業之間的交往、合作、交流等。涉外可以包括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領域。
涉外的部首是水(氵)和攵,總共有8個筆畫。
涉外一詞最早出現在《楚辭·遠遊篇》中,用來形容遠離家鄉去他國旅行的意思。後來逐漸演變為指涉及異域或國外事務。
涉外的繁體字為「涉外」,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涉外這個詞的寫法與現在基本相同,沒有太大變化。
1. 他在大學期間參與了多次涉外交流活動。
2. 這家公司的涉外業務正在不斷拓展。
3. 今年我們計劃舉辦一場涉外文化交流活動。
涉外的相關詞彙包括:涉外事務、涉外交流、涉外政策、涉外合作等。
涉外的近義詞有:國際事務、對外事務、外交等。
涉外的反義詞是涉内,指的是與國内事務相關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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