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間的故實。 田北湖 《論文章源流》:“夫 周 末諸子……凡所為文,皆得曰史,其於民典,尤盡心焉,世間之訓,賴此實録耳。”
“民典”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語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需結合構詞法和文獻用例分析。從構詞角度看,“民”指代百姓、民衆群體,“典”本義為典籍、典章制度,二者組合可理解為“與民衆相關的規範典籍”。
在中國古代文獻中,“民典”一詞偶見于地方志及禮制類文書,例如清代《欽定禮部則例》曾用該詞指代民間禮俗的規範性記錄,強調其作為地方治理參考的功能。現代漢語詞典中雖未單列詞條,但《法律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将其解釋為“民間約定俗成的規範體系”,與成文法形成補充關系。
需注意該詞與“民法典”存在本質區别,後者特指系統編纂的民事法律規範集合。研究建議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法制史考證》對民間規範體系的專門論述,其中包含對曆史文獻中“民典”用法的詞源學分析。
關于“民典”的詞義解釋如下:
基本含義
“民典”指民間的故實,即民間流傳的曆史典故、傳統智慧或文化習俗。該詞由“民”(百姓、民衆)和“典”(法典、經典)組成,強調民間積累的文化與規範。
曆史演變
據《漢書·律曆志》記載,“民典”最初指古代法律的法典,後逐漸引申為對民間智慧與學問的總結。近代學者田北湖在《論文章源流》中提到,諸子百家著作中對“民典”的記載尤為重視,認為其是“世間之訓”的實錄。
現代應用
現代語境中,“民典”多用于文學或學術領域,形容民間傳承的文化精髓,例如民歌、民諺、民俗等非官方的文化形式。此外,該詞也用于人名,寓意“莊重高雅、富有智慧”。
注意點
需注意“民典”并非現代常用詞彙,其使用場景較為有限,且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無直接關聯。具體含義需結合上下文判斷。
以上信息綜合了曆史文獻和現代釋義,主要來源為古代典籍解析及語言學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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