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鳴鐘緻赙。本謂辦理喪事,亦為死亡的婉辭。 宋 嶽珂 《桯史·秦桧死報》:“﹝ 趙汾 就逮,自分必死。﹞既而獄吏皆來賀,即日脫械出,則 檜 聲鐘給賻矣。”
“聲鐘給赙”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如漢典、查字典等)進行解釋:
基本釋義
該成語原指鳴鐘緻哀并贈送財物以助喪事,後引申為辦理喪事的代稱,也用作死亡的委婉說法。例如宋代嶽珂《桯史·秦桧死報》中記載:“既而獄吏皆來賀,即日脫械出,則檜聲鐘給賻矣”,即以“聲鐘給赙”暗指秦桧之死。
詞語結構
用法與語境
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或正式語境中,現代漢語較少使用。其核心含義始終圍繞喪葬儀式或隱晦表達死亡,與提到的“贊譽與獎勵”無關,後者可能是對詞語的誤解或混淆。
注意點
部分網絡解釋存在矛盾(如),建議優先參考權威詞典(如漢典、查字典)及古籍用例,以确保準确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可查閱《桯史》相關章節。
《聲鐘給赙》是一個四字成語,意為人們贊揚、推崇一個人的聲望和才德。它用來形容一個人的聲音悅耳動聽,才華出衆,受到衆人的贊賞和推崇。
《聲鐘給赙》這個成語的四個字的拆分部首和筆畫如下:
聲: 聲音(123.2筆)
鐘: 金屬器物(127.9筆)
給: 給予(129.8筆)
赙: 資財賄賂(156.12筆)
《聲鐘給赙》這個成語最早出現在明代楊繼盛所著的《長箴詩話》一書中。
《聲鐘給贈》
在古時候,成語《聲鐘給赙》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
聲: 聲
鐘: 鍾
給: 給
赙: 贈
他的美妙嗓音和出色的演技使他赢得了觀衆們對他的聲鐘給赙。
與《聲鐘給赙》相關的其他成語有:
聲名鵲起:形容人的聲譽迅速擴大。
鐘愛:指非常喜愛和珍惜。
給予:贈送,提供。
赙財:指為人添置財物。
與《聲鐘給赙》意思相近的成語有:
聲名遠揚:形容人的聲譽和名望傳播得很廣,非常有名。
聲價倍增:形容一個人的聲望和價值倍受重視和提升。
聲振寰宇:形容聲音傳遍全球。
與《聲鐘給赙》意思相反的成語有:
聲淚俱下:形容聲音和眼淚同時出現,多用來形容悲傷或悲喜交集的情感表達。
鐘鳴鼎食:指宴會上鼎盛的鐘聲,形容奢侈、糜爛的生活。
給出:表示提供、放棄或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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