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祭祀時嘗飲新酒。酎,連釀三次的醇酒。《左傳·襄公二十二年》:“ 公孫夏 從寡君以朝于君,見於嘗酎,與執燔焉。” 杜預 注:“酒之新熟,重者為酎。嘗新飲酒為嘗酎。”一說,嘗祭以酎。參閱 楊伯峻 《春秋左傳注》。
嘗酇(cháng zhòu)是古代中國一項重要的祭祀禮儀,特指天子在宗廟中以新釀制的醇酒獻祭祖先的儀式。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嘗”
《說文解字》釋為“口味之也”,本義為品嘗,引申為祭祀中進獻時令祭品。《禮記·月令》載“孟秋之月,農乃登谷,天子嘗新”,指以新收谷物或新酒祭祀。
“酎”
《說文解字》注:“酎,三重醇酒也。”指經過多次複釀的醇酒。《漢書·景帝紀》如淳注:“正月旦作酒,八月成,曰酎”,說明酎需經長期發酵,專用于祭祀。
嘗酇的核心是“以新酒祭祖” ,包含兩層禮制意義:
時序性
儀式固定于秋季舉行。《左傳·襄公二十二年》載“嘗酇之禮,歲之秋也”,契合農耕文明“春祈秋報”的傳統,體現對自然時序的敬畏。
政治象征
《周禮·春官·司尊彜》規定,天子需親自主持嘗酇,通過“獻酎飲酎”強化宗法權威。漢代更發展為“酎金制度”,諸侯需獻黃金助祭,成為中央集權的手段(見《史記·平準書》)。
周代起源
《詩經·小雅·信南山》雲“祭以清酒,從以骍牡”,清酒即酎類醇酒,與犧牲并祭。
漢代制度化
《漢儀注》載“八月酎祭宗廟”,武帝時明确“酎金律”,諸侯獻金不足則削爵(《漢書·武帝紀》)。
後世延續
唐代《開元禮》仍保留“孟秋享太廟”的嘗酇儀軌,但酎金制度隨分封制消亡而廢止。
文字學依據
許慎《說文解字》對“嘗”“酎”的釋義(中華書局點校本)。
禮制文獻
《周禮·春官》《禮記·月令》載祭祀流程(上海古籍出版社《十三經注疏》)。
曆史實證
《漢書·禮儀志》詳述漢代嘗酇儀軌(中華書局點校本);
《史記·孝文本紀》載文帝“酎祭高廟”史實。
《漢語大詞典》綜合定義為:
嘗酇:古代天子于秋季以新釀醇酒祭祀宗廟的典禮。酇為經三重釀造之酒,專用于重大祭祀,後引申為象征政權合法性的禮儀制度。
此詞今已罕用,多見于研究古代禮制的文獻中。
“嘗酎”是古代漢語中的專有詞彙,其含義及用法可從以下角度詳細解析:
構詞解析
組合含義
“嘗酎”字面指祭祀時主祭者先行品嘗新釀酎酒的行為,既是對祭品的檢驗,也象征對神靈的敬獻()。
祭祀禮儀
據《左傳·襄公二十二年》記載,諸侯朝見周王時需參與“嘗酎”儀式,通過飲酎酒完成祭祀環節()。此過程體現了古代“祭前先嘗”的禮制。
社會功能
該儀式兼具政治象征意義,如《左傳·襄公十八年》提到通過“嘗人”(試探性行動)判斷局勢,側面反映“嘗”字延伸出的“試探”含義()。
現代語境中,“嘗酎”可引申為:
注:完整文獻例證可參考《左傳》相關篇章及漢典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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