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言傻角。 金 董解元 《西廂記諸宮調》卷五:“ 紅娘 聞語把牙兒咬,怎得條白練,我敢絞殺這神腳!” 淩景埏 校注:“神腳,猶如説鬼角色,傻角。”
(2).巫師。 劉堅 《“強盜”的女兒》:“自那以後, 滑溜溜 家裡的人都說我二目無神,呆滞滞的,認為我是中了邪,請來了道士、神腳給我走陰。”
“神腳”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兩種不同的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傻角(古義)
指行為古怪或傻裡傻氣的人,常用于古代文學作品中。例如金代董解元《西廂記諸宮調》卷五提到:“紅娘聞語把牙兒咬,怎得條白練,我敢絞殺這神腳!”。此處的“神腳”帶有貶義,形容人愚笨或滑稽。
巫師(方言用法)
在部分地區方言中,“神腳”也指代巫師或從事迷信活動的人。例如劉堅在《“強盜”的女兒》中描述:“請來了道士、神腳給我走陰。”,這裡的“神腳”與道士并列,指代驅邪或通靈的角色。
如需進一步了解詞源或例句,可參考《西廂記諸宮調》等文獻。
《神腳》常用作形容一個人或者某種技能極其出色、超乎尋常的概念。它可以用來形容一個人的腳步輕快如飛揚的神仙,或者某種運動員在比賽中展現出的超強的速度和靈活性。
《神腳》的拆分部首是示(礻)和足(⻊),是由左右結構組成的漢字。拆分後的示部在上面,足部在下面。
此字的總筆畫數為10畫,示部3畫,足部7畫。
《神腳》一詞最早出現在中國古代文學作品中。在古代文人筆下,常用來形容仙人、神仙或者超凡人物的形象和仙奇之舉。
《神腳》的繁體字為「神腳」。
古時候《神腳》的寫法并不是現在示部和足部結合的形式,而是示部和足部分開寫。示部寫成上面㐅,足部寫成下面步。因為示和足的結構都比較簡單,所以古人将它們分開書寫。
1. 他在足球場上展現出了神腳的技巧,輕松過人。
2. 她跳舞時的舞步輕盈如飛,簡直是一副神腳的身姿。
1. 神迹:指超常的奇迹,超乎尋常的事迹。
2. 足迹:指腳步留下的痕迹。
3. 神秘:形容超乎尋常、難以理解的事物或現象。
敏捷、靈活、迅疾
笨拙、遲緩、困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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