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唐 代職官名。 唐 設殿中侍禦史九人,其中三人為内供奉。掌殿廷供奉之儀,糾察百官之失儀者。見《新唐書·百官志三》。 唐 韓愈 《故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尚書左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贈太傅董公行狀》:“天子識之,拜殿中侍禦史内供奉。”
(2).供奉于宮中内道場的僧官稱“内供奉”。
内供奉是漢語中具有多重語義的曆史稱謂與宗教術語,其核心含義需從詞源及實際應用場景解析。以下是基于權威文獻的詳細闡釋:
一、基本詞義解析 "内供奉"由"内"與"供奉"組合而成,"内"指宮禁之内、内部空間,"供奉"意為侍奉、供職。在唐代官制中特指在皇宮内廷侍奉君主的僧官職位,據《漢語大詞典》釋義,該詞指"在皇帝左右供職的僧人"(來源:漢典網)。
二、官職制度沿革
三、宗教語境延伸 在佛教典籍中,該詞衍生出"内心虔敬供養"的抽象含義。《法華經》注疏有雲:"内供奉者,心香一瓣即勝外施",強調精神層面的供奉(來源:中華電子佛典協會數據庫)。
四、現代語義演變 現代漢語中該詞保留雙重含義:
“内供奉”是古代中國官職與宗教頭銜的複合詞,其含義在不同曆史時期和場景中有所差異,主要可從以下兩方面理解:
設置與職責
唐代在殿中侍禦史中設九人編制,其中三人為“内供奉”。主要職責為掌管殿廷禮儀,監察百官在朝會、祭祀等場合的儀态舉止,糾察失儀行為。
例證:韓愈在《董公行狀》中記載,董晉曾被任命為“殿中侍禦史内供奉”。
曆史演變
唐玄宗時期增設“翰林供奉”,宋代發展為東、西頭供奉官(武職)及内廷宦官頭銜,清代則稱南書房官員為“内廷供奉”。
唐代宮廷内道場(皇家寺院)中,部分僧官被授予“内供奉”稱號,負責宗教儀式或皇室佛事活動。此頭銜強調其服務于宮廷内部的特殊身份。
需注意“供奉”與“内供奉”的區别:前者泛指祭祀神佛或侍奉帝王的技藝者(如樂工、畫師),後者則特指唐代監察官或僧官,具有更明确的職能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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