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倉吏。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錢穀·漕項收兌》:“衙蠹倉胥,恣意侵蝕。” 清 魏源 《複魏制府詢海運書》:“海運之事……所不利之人有三:海關稅儈也, 天津 倉胥也,屯弁運丁也。”
倉胥(cāng xū)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含義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詞素拆分與組合角度解析:
單字釋義
複合詞義
“倉胥”特指古代管理倉庫的低級官吏,其職責包括登記倉儲、調配物資及監督出入庫等。該詞多見于明清文獻,如《明史·職官志》記載“倉胥掌簿籍,稽存耗”,體現了其在倉儲系統中的監察角色。
曆史演變
據《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考據,漢代始設“倉曹胥吏”,唐宋時期職權細化,至明清成為地方倉廪管理的固定職位,常見于州縣衙署。其職能兼具文書管理與實務操作,屬古代財政體系的重要基層構成。
文化語境
在文學作品中,“倉胥”常作為吏治腐敗的典型形象出現。清代方苞《獄中雜記》載“奸民久于獄,與胥卒表裡,頗有奇羨”,側面反映當時倉胥階層可能存在的舞弊現象。
參考來源:《說文解字》《周禮》《明史·職官志》《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獄中雜記》。
“倉胥”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主要可歸納為以下兩種解釋:
根據清代文獻記載(如黃六鴻《福惠全書》和魏源《複魏制府詢海運書》),“倉胥”指“倉吏”,即管理倉庫的低級官吏。這類職位常與腐敗行為關聯,例如:
部分詞典(如)提到“倉胥”源于《左傳·昭公十一年》,形容“為追求權勢、利益而背離道義的人”,帶有貶義色彩。這種用法将“倉”引申為財富,“胥”指衆人,合指趨利之徒。
建議在學術或曆史研究中優先參考清代文獻的原始釋義,而現代比喻用法則需明确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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