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元 的一種包稅制度。 宋 初對酒、醋、陂塘、墟市、渡口等的稅收,由官府核計應征數額,招商承包。包商(買撲人)繳保證金于官,取得征稅之權。後由承包商自行申報稅額,以出價最高者取得包稅權。 元 時的包稅範圍更加擴大。 宋 歐陽修 《乞免蒿頭酒戶課利劄子》:“臣竊見 河 東買撲酒戶,自兵興數年,不計遠近,并将月納課利,支往邊上折納米粟。” 宋 張耒 《明道雜志》:“ 仁宗 時,有大豪 焦隱 者,嘗詣三司投狀,乞買撲 解州 鹽池,歲納浄利。”
“買撲”一詞在不同語境下有不同含義,需結合具體曆史背景和文獻資料進行解釋:
在宋元時期,“買撲”是一種官方推行的包稅制度:
運作方式
政府将酒坊、醋場、渡口等領域的征稅權,通過競價方式承包給民間商人。投标者需繳納保證金,出價最高者獲得特許經營權,代替官府征稅。
曆史發展
制度特點
部分詞典将其解釋為“瘋狂購物”的成語,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是現代衍生意。建議優先采用曆史制度層面的解釋。
“買”指交易,“撲”意為競争,字面即“競價買賣”。該制度體現了宋代商品經濟與政府財政管理的創新結合。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歐陽修《乞免蒿頭酒戶課利劄子》等宋代文獻。
買撲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意思是用金錢購買回來幫助打擊或除去一種不利或有害的因素。下面是關于買撲的拆分部首和筆畫、來源、繁體、古時候漢字寫法、例句以及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的相關信息。
買撲的第一個字是買,它的部首是丿,并且由三個筆畫構成。第二個字是撲,它的部首是手,并且由八個筆畫構成。
買撲這個詞是由買和撲兩個字合并而成。買表示購買的動作,撲表示打擊和除去的動作。因此,買撲的意思是用金錢購買回來幫助打擊或除去一種不利或有害的因素。
買撲的繁體字為買撲。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買撲的字形可能和現在有所不同。但是,由于古代漢字的變化和演變,具體的古時候漢字寫法并不明确。
1. 我們應該買撲************,提高交通安全意識。
2. 這個企業花了大量資金買撲環境污染問題,赢得了大家的好評。
買撲可以組成一些相關詞彙,如買斷、買主、撲滅等。
購買、買下、購入等可以作為買撲的近義詞。
保護、維護、扶持等可以作為買撲的反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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