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擅殺的意思、擅殺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擅殺的解釋

未經批準而擅自誅殺。《國語·晉語三》:“夫以回鬻國之中,與絶親以買直,與非司寇而擅殺,其罪一也。”《宋史·仁宗紀二》:“戊午,詔獲刼盜者奏裁,毋擅殺。”《三國演義》第二回:“他是朝廷命官,豈可擅殺?”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擅殺”是一個漢語詞彙,通常指未經批準或授權而擅自處決、誅殺他人。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基本釋義

“擅殺”由“擅”(專斷、自作主張)和“殺”(使人失去生命)組成,字面含義為未經合法程式或上級許可,私自決定并執行殺人行為。該詞多用于古代法律或曆史文獻中,強調行為的越權性和違法性。


二、曆史與文獻依據

  1. 古代法律規範

    • 據《國語·晉語三》記載,擅自殺人被視為與叛國、渎職同等的重罪(“與非司寇而擅殺,其罪一也”),表明古代對司法權的嚴格管控。
    • 《宋史·仁宗紀二》提到“獲劫盜者奏裁,毋擅殺”,說明對罪犯的處置需經朝廷裁決,不可私刑處決。
  2. 文學作品中的用例

    • 《三國演義》第二回中,董卓欲擅殺張飛時被勸阻:“朝廷命官,豈可擅殺?”反映當時對官員特權的維護。

三、現代關聯與法律對比

雖然“擅殺”是曆史詞彙,但現代法律中類似行為可能涉及故意殺人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将面臨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現代法律體系強調程式正義,與“擅殺”的越權性質有本質區别。


四、總結

“擅殺”一詞反映了古代對司法權的集中管理,強調未經授權的殺人行為屬于嚴重犯罪。其曆史用例和現代法律對比,可幫助理解傳統法制觀念與社會秩序的關聯。如需進一步探讨,可參考《國語》《宋史》等文獻原文。

網絡擴展解釋二

《擅殺》的意思

《擅殺》(shàn shā)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擅自殺害他人。這個詞語由兩個部分組成,即“擅”和“殺”。

拆分部首和筆畫

《擅殺》的部首是手(扌)和木,分别位于上部和下部。

它的總筆畫數為10,其中的“擅”部分有8畫,“殺”部分有2畫。

來源和繁體

《擅殺》一詞源于古代漢語,是由“擅”和“殺”兩個字組合而成的。這個詞語常用于描述某人未經許可而擅自殺害他人的行為。

繁體寫法為「擅殺」。

古時候漢字寫法

對于古時候漢字寫法,我們需要查找相關的古籍和古文獻才能得到準确答案。不過根據我目前的知識,古時候寫作《擅殺》可能沒有明确的規定,因為在古代漢字進化的過程中,字形有很多變化。我們應該專注于現代漢字的書寫規範。

例句

1. 他無權擅殺他人,這是違反法律的行為。

2. 擅殺罪是重罪之一,将受到法律的嚴懲。

3. 他因為擅殺了鄰居而被************。

4. 擅殺是一種非常殘忍的行為,人們應該共同努力維護社會安甯。

組詞、近義詞、反義詞

組詞:擅自、擅離、擅權、殺人、殺害、殺戮。

近義詞:非法殺害、私自殺人。

反義詞:合法殺害、正當防衛。

别人正在浏覽...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