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向朝廷呈報。《鹖冠子·王鈇》:“柱國不政,使下情不上聞,上情不下究。”《漢書·谷永傳》:“臣聞王天下有國家者,患在上有危亡之事,而危亡之言不得上聞。” 唐 韓愈 《與華州李尚書書》:“愚以為苟慮有所及,宜密以上聞,不宜以疎外自待。” 清 侯方域 《宦官論》:“今也,外臣不敢與聞内事,而中貴苛刻暴橫,民間私語,皆採以上聞。”
(2).古賜爵名。《呂氏春秋·下賢》:“﹝ 魏文侯 ﹞虜 齊侯 獻諸天子,天子賞 文侯 以上聞。”《呂氏春秋·上農》:“農不上聞,不敢私籍于庸。” 許維遹 集釋引 孫诒讓 曰:“上聞,賜爵也,亦謂通名于官也。”《漢書·樊哙傳》:“﹝ 噲 ﹞下 戶牖 ,破 李由 軍,斬首十六級。賜上聞爵。” 顔師古 注引 張晏 曰:“得徑上聞也。”
“上聞”是漢語中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構詞法和曆史用法兩個角度解析:
一、構詞分析 “上”表示方向或地位的高處,常指君主、朝廷;“聞”本義為“聽見”,引申為“傳達、報告”。二者組合後,字面含義為“向上級或朝廷禀告”,《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使上級或君主知曉”。
二、曆史語義發展
行政奏報制度
古代特指臣子向皇帝呈遞文書,如《史記·淮南衡山列傳》載:“丞相臣張倉……昧死上聞”,體現嚴格的等級彙報機制。此用法在《古代漢語詞典》中被标注為“奏疏常用語”。
社會信息傳遞
在民間語境中,可泛指将事件上報至官府,如《唐律疏議》規定“殺傷人者,須即上聞”,此處強調法律程式的啟動。
三、現代引申用法
當代文獻中保留其“重要信息被高層知曉”的隱喻,如學術論文中“數據異常情況須上聞課題組”,延續了層級傳遞的核心語義。
(注:參考文獻對應實體來源為:1.《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2版;2.《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2003版。)
“上聞”一詞在漢語中主要有兩層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指将下情或重要事件上報至朝廷或上級機構。此用法強調信息傳遞的官方渠道,常見于古代文獻:
作為古代爵位稱號,特指“上聞爵”,授予有功之人以示褒獎:
此詞多用于古代政治與制度語境,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但在曆史文獻解讀時需特别注意其雙重含義。如需更多古籍例證,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權威來源。
擺明暴脹八瀛别轉賓爵彩釉草寮垂首喪氣從跸歹徒打勤殿虎跌跌撻撻底确動辄轭束反鼻廢物利用肱股挂肚牽腸亨醢弘論回棹警耗禁火日進職箕箒婦巨相賫書龍蛇陣龍性履盈蹈滿邁開配地剽獲且猶親切邱山儴徉如臂使指入山喪氣鬼山場深山長谷實數獅子床鼠駭書語肆迹四司六局算録瑣窗停絕統購通類危國維語溫序須無楫相對新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