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官名。負責修改審定律令。《舊唐書·刑法志》:“ 則天 ( 武則天 )又敕内史 裴居道 ……與删定官 袁智弘 等十餘人,删改格式,加計帳及勾帳式,通舊式成二十卷。” 宋 洪邁 《夷堅乙志·駱将仕家》:“ 淳熙 癸卯, 張晉英 濤 自西外宗教授入為敕令删定官,絜家到都城。”參見“ 删定郎 ”。
“删定官”是古代官職名稱,主要職責為修改和審定律令文件。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删定官是古代負責法律條文修訂的專職官員,其核心職能包括對現有律令進行審核、删減冗餘内容、調整格式規範等。該官職最早可追溯至唐代,宋代文獻中也有明确記載。
具體職責
曆史實例
宋代洪邁《夷堅乙志》提到,張晉英從地方教授調任為敕令删定官,反映了該職位在中央法律體系中的重要性。
延伸含義
現代語境中,該詞偶爾被用于批評隨意修改文件的行為,但這一用法屬于引申義,與古代官職的法定職能無直接關聯。
如需進一步了解唐代律令修訂制度,可參考《舊唐書·刑法志》等史料。
《删定官》是指古代官廳中負責審查和删定文稿的官員。他們的職責是審查公文、書信等文件内容,并進行修改和删減,以達到與政府政策和規定相符的目的。
《删定官》可以拆分為以下幾個部首和筆畫: - 删(刂 + 二) - 定(宀 + 丁) - 官(宀 + 八)
《删定官》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官制。在古代,為了保持政府文件的準确和統一,設置了專門的官員負責審查、删定和定稿,這些官員便稱為《删定官》。
《删定官》的繁體字為「刪定官」。
古時候對漢字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删定官》可以寫作「刪定官」或「刪訂官」。
1.《删定官》負責審查和修改文稿,以确保其符合政府政策。
2. 經過《删定官》的修改,這份公文變得更加簡明扼要。
- 删減
- 删改
- 删節
- 官僚
審定官、删選官、定稿官
撰寫者、起草者、編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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