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方查詢。形容決獄之慎重。《孔子家語·刑政》:“大司寇正刑明辟以察獄,獄必三訊焉。” 王肅 注:“一曰訊羣臣,二曰訊羣吏,三曰訊萬民也。”《魏書·刑罰志》:“小大必以情,哀矜而勿喜,務於三訊五聽,不以木石定獄。”參見“ 三刺 ”。
“三訊”是一個源自中國古代司法制度的詞語,主要含義為多方查詢以慎重決獄,強調通過多次詢問不同群體來确保審判的公正性。以下是詳細解析:
“三訊”指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需經過三次不同對象的詢問,分别向群臣、群吏和百姓征求意見,以核實案情、避免誤判。這一制度體現了古代司法對慎刑的重視()。
現代語境中,“三訊”可引申為通過多次求證确保準确性的行為。例如在重要決策或信息核實中反複确認細節()。
多用于描述司法慎重或強調嚴謹求證的态度,如:“處理重大案件需效法三訊精神,避免草率定論。”
以上解析綜合了古代典籍和現代引申義,如需查看完整文獻原文,可參考《孔子家語》《魏書》等史料。
《三訊》是一個由“三”和“訊”兩個字組成的詞語。它的意思是指對了解事物的情況進行三次詢問或審訊。
《三訊》的拆分部首分别是“一”和“言”,其中“一”代表了事物的數量,“言”代表了語言。它的總共有七個筆畫。
《三訊》這個詞源于古代漢語,主要出現在古代文獻中,如《說文解字》等。它是一種描述古代審訊方法的詞語,用以強調重複詢問或審訊的過程,以确保所得到的信息的準确性。
《三訊》的繁體字為「三訊」。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三訊》的寫法可能會稍有不同,但基本上保持了字形的一緻性。
1. 在古代,對于破案時的嫌疑人,常常會進行三訊,以驗證其供述的真實性。
2. 民警連續三次對嫌疑人進行三訊,最終才得出了犯罪事實的真相。
三問、三審、審訊、問訊
審訊、盤問、審查、審視
信任、相信、放過、寬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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