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從眼前漏過,未看見。 宋 楊萬裡 《亦山亭前梅子》詩:“偶爾葉間留一個,且看漏眼幾多時。” 宋 楊萬裡 《雲際寺》詩:“自掇胡牀移好處,莫教漏眼一煙鬟。”
(2).漏洞,毛病。 沙汀 《酒後》:“于是,正像一切心情惡劣的人樣,對人對事總老愛挑漏眼。” 西戎 《糾紛》:“婦女們下了地,别的社員瞧不起, 張老五 更不用說,到評工的時候,總要想法挑點漏眼,說幾句怪話。”
“漏眼”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三層解釋:
視覺疏忽
指事物從眼前經過卻未被注意到,即“視而不見”。例如宋代楊萬裡詩句“偶爾葉間留一個,且看漏眼幾多時”,便是描述因疏忽未能及時發現梅子的情景。
漏洞或缺陷
引申為事物存在的瑕疵或問題。如沙汀《酒後》中“對人對事總老愛挑漏眼”,即指刻意尋找他人或事物的缺點。
在部分地區方言中,“漏眼”常用于描述挑剔毛病的行為。例如西戎《糾紛》中提到評工時“挑漏眼”,即指故意找茬。
特指鳳眼菩提的胚芽部位穿孔現象。因胚芽結構脆弱,盤玩時易受壓形成孔洞,屬于正常現象,不影響盤玩效果。
需注意與面相學中“露眼”(眼球突出)區分,兩者字形、含義均不同,後者讀作“lù yǎn”。
《漏眼》是一個成語,指的是沒有注意或者看漏了眼前的東西,也可以用來形容對事物的觀察不細緻,導緻錯失機會或者出現疏忽的情況。
《漏眼》的兩個字的部首分别是目和手,部首是漢字中一個字的字形得名的最重要部分。根據康熙字典,目部在字的左側,手部在字的右邊。
漏字的筆畫數為13,眼字的筆畫數為11。
《漏眼》的出處可以追溯到《戰國策·趙策四》。據說戰國時期,趙國大将軍趙括為了調查敵軍的營壘,親自到敵軍中潛伏數日。趙策四中寫道:“吾聞克敵者,必當國賊之心力,故使雖近于面無漏眼。”意思是說,要想克服敵人,必須要有心思,并且不漏掉任何細節。
《漏眼》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漏眼」。
在古時漢字的寫法中,漏字有時候會寫成「漊」,眼字則寫作「眵」。這些寫法在現代已經不被廣泛使用。
他昨天在考試中漏了眼前的一道題,導緻分數下降。
由于疏忽大意,她漏眼了地上的一枚硬币。
漏洞、漏水、漏氣、眼界、眼光、眼神等。
近義詞:疏忽、忽視、疏漏
反義詞:細心、留心、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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