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ounden duty] 應該承擔的責任
(1).上天的職任,指四時運行與萬物生長等。《荀子·天論》:“不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謂天職。” 楊倞 注:“不為而成,不求而得,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之職任如此,豈愛憎於 堯 桀 之間乎!”《列子·天瑞》:“天職生覆,地職形載。” 唐 元稹 《批宰臣請上尊號第二表》:“臣聞天職生植,聖職教化,天職舉則四時行,聖職修則萬方理。”
(2).天授與的職分。指治理政事。《孟子·萬章下》:“弗與共天位也,弗與治天職也,弗與食天祿也。” 趙岐 注:“位、職、祿皆天之所以授賢者。” 宋 司馬光 《辭修起居注第四狀》:“然則官無鉅細,皆分理天職,王者猶不敢私非其人,況人臣而敢叨居其位乎?”
(3).指人應盡的義務。 清 秋瑾 《寶劍歌》:“斬盡妖魔百鬼藏,澄清天下本天職。” 郭沫若 《洪波曲》第十三章五:“在他們自己的心理上,與其說為了幫助我們,倒無甯是克盡他們的天職。” 老舍 《四世同堂》三十:“在她看,伺候老人們是她的天職。”
“天職”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上天賦予的職責、與生俱來或應盡的義務,帶有神聖性和不可推卸的意味。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詞典的詳細解釋:
本義:上天賦予的職責
“天職:名 應盡的職責(古人認為四時變化,百物生長,是天的職能,因此稱天職):保衛祖國是軍人的~。”
“天職:① 指人應盡的職責。古人認為四時變化、百物生長是天的職能,因稱天職。如:盡天職。② 指天授予的職位。”
引申義:應盡的、義不容辭的責任
“天職:名 應盡的職責(古人認為四時變化、百物生長是天的職能,因此稱天職)> 教書育人是教師的~|救死扶傷是醫生的~。”
“天職:上天賦予的職責。後泛指應盡的職責。”
總結與用法: “天職”一詞蘊含了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它常用于描述:
與近義詞“使命”的細微區别: “使命”通常指被賦予的重大任務或責任,可能來自外部(如組織、曆史)或内心的召喚,強調任務的重大性和目的性。“天職”則更側重于職責的内在性、天然性和不可推卸性,常與特定的身份或角色緊密相連。
“天職”一詞的含義可從以下三個層面綜合解析:
一、基本詞義 指人與生俱來或應盡的職責,強調責任的必然性與神聖性。如《荀子·天論》提出“不為而成,不求而得”是天的職能,後引申為人不可推卸的本分(如、5、10)。
二、曆史演變
古代哲學視角
最初指自然規律(如四季運行、萬物生長),《列子·天瑞》稱“天職生覆,地職形載”,體現天人合一的宇宙觀。
儒家倫理延伸
孟子将“天職”與社會治理關聯,主張“弗與治天職”即未盡人倫責任()。
宗教改革内涵
馬丁·路德與韋伯在《新教倫理》中賦予新解:将世俗職業視為“上帝賦予的使命”,倡導通過履行工作義務實現信仰價值。
三、現代語境應用
注:該詞在不同語境中可能側重“自然法則”“社會角色”或“道德使命”,需結合具體場景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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