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批準。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莅任·設内外號簿》:“上司批允,照批語填注。”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問拟》:“合應比照某律、比照某例定拟上請定奪,俟批允發落。”
“批允”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批準、允許,屬于較為古雅的用法,常見于曆史文獻或公文語境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批允”由“批”(批示、批複)和“允”(允許)組合而成,意為上級對下級請求的正式批準。例如清代黃六鴻《福惠全書》中提到:“上司批允,照批語填注”,即上級批準後按批示處理。
引證與用法
常見誤解辨析
部分解釋(如)提到“批評的同時給予改正機會”,可能與“批”的常見義項(批評)混淆。但結合古籍用例,“批允”中的“批”應理解為“批複”,而非批評。
提示:若需進一步了解該詞在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福惠全書》相關章節。
《批允》是一個常用的詞語,通常指對某種事物或觀點進行批評,或者是對某事的允許和認可。
《批允》的拆分部首是扌和讠。它的總筆畫數為13畫。
《批允》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其中,“批”字表示對某事物進行評論或批判,而“允”字表示同意或允許。兩個字合在一起,表示批評和允許的意思。
《批允》的繁體字為「批允」,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批允的寫法與現代寫法基本相同,隻是字形可能有些許變化。
1. 他對這個項目進行了嚴厲的批允。 2. 領導批允了我的請假申請。
批評、批判、批準、許可、允許等
評論、指責、容許、準許等
贊美、鼓勵、禁止、拒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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