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縱任性。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德行》:“ 王子平 胡毋彥國 諸人,皆以任放為達,或有裸體者。”《資治通鑒·晉惠帝元康七年》:“ 新蔡 畢卓 ,皆以任放為達,至於醉狂裸體,不以為非。” 胡三省 注:“任者,任物之自然;放者,縱其心而不制。” 明 顧起綸 《國雅品·士品四》:“﹝ 張太僕 有功﹞時出藻語,為士林歎賞,風譽日茂。及左遷,輒負才任放,乃寄意氣于歠醨,竟夭折。”
"任放"是現代漢語中較為少見的組合詞,其含義需從構詞語素及曆史語用角度解析。根據《漢語大詞典》對"任"和"放"的訓釋:
"任"本義為承擔(《說文解字·人部》),引申出聽憑、不拘束之意;"放"有解除約束、縱情施展之意(《玉篇·攴部》)。二字連用見于古代典籍,《晉書·阮籍傳》載"任性不羁"的記載,可視為"任放"的語源佐證,指不受世俗禮法拘束的處世态度。
在文學批評領域,該詞特指六朝時期以嵇康、阮籍為代表的疏狂文風,明代胡應麟《詩薮》評"正始任放之體"即指此類率性自然的創作形态。現代語言運用中,多用于形容突破常規框架的創作行為或個性表達,如錢鐘書《管錐編》論及藝術創作時,曾以"任放"描述筆墨的自由度。
需注意的是,該詞未被《現代漢語詞典》收錄為獨立詞條,屬于邊緣性組合詞彙,使用時應結合具體語境。其近義詞"放任"側重客觀層面的不加幹涉,而"任放"更強調主觀層面的自我釋放。
“任放”是一個漢語詞語,具有多層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任放”指放任自由,不加約束或限制,強調對人或事物采取不幹涉的态度,任其自然發展。
可拆解為:
放縱任性(含貶義)
多見于古代文獻,描述行為不拘禮法、過于放任。例如:
中性或褒義的“放任”
現代用法中,可指對事物發展持開放态度。例如:
案準碧月不虧材官将軍朝野春紅道答道死滇紅丢盔抛甲東晉蔸種負盟甘賤狗行狼心勾捉官守庋間古韻後路嘩喇兼官見哭興悲蹇讷驕易角枕浄泊靜點荊褐徑造進針聚星锟铻偻數毛胡蘆兵夢日木鹞翹舌音騎曹不記馬蕲茝秦坑阒寥任意球喪具擅聲殺千刀神風收埋說分上絲事貪濁踏橇同脈偷淺讬根僞錢無保留吾徒憲式笑逐顔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