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縱任性。 南朝 宋 劉義慶 《世說新語·德行》:“ 王子平 胡毋彥國 諸人,皆以任放為達,或有裸體者。”《資治通鑒·晉惠帝元康七年》:“ 新蔡 畢卓 ,皆以任放為達,至於醉狂裸體,不以為非。” 胡三省 注:“任者,任物之自然;放者,縱其心而不制。” 明 顧起綸 《國雅品·士品四》:“﹝ 張太僕 有功﹞時出藻語,為士林歎賞,風譽日茂。及左遷,輒負才任放,乃寄意氣于歠醨,竟夭折。”
“任放”是一個漢語詞語,具有多層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任放”指放任自由,不加約束或限制,強調對人或事物采取不幹涉的态度,任其自然發展。
可拆解為:
放縱任性(含貶義)
多見于古代文獻,描述行為不拘禮法、過于放任。例如:
中性或褒義的“放任”
現代用法中,可指對事物發展持開放态度。例如:
《任放》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任由,放任,不加約束。表示無拘無束,自由自在。
《任放》的部首是人字旁,筆畫數為9畫。
《任放》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其中,「任」來自于《說文解字》的解釋,表示放開、寬松、豁達;「放」則代表放任、放松、放開。
《任放》的繁體形式為「任放」。
古時候漢字寫法中,《任放》的寫法沒有發生明顯變化。
1. 他對孩子的教育一直采取任放的态度,希望他能夠自由發展。
2. 領導對我們工作很信任,從不幹預,完全将我們任放。
1. 任性:指一個人性格放縱,任意妄為。
2. 放縱:指任意放開、不加限制。
3. 任意:指隨便、不加拘束。
1. 放任:指對事物采取放手不管的态度。
2. 縱容:指默許或寬容他人的行為。
1. 約束:指限制或監管他人的行為。
2. 控制:指對事物進行限制和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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