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 government and the people; the court and the commonalty] 朝廷和民間,現指政府方面和非政府方面
朝廷與民間。亦指政府方面與非政府方面。《後漢書·杜喬傳》:“由是海内歎息,朝野瞻望焉。” 唐 韓愈 《為宰相賀雪表》:“見天人之相應,知朝野之同歡。” 元 劉祁 《歸潛志》卷九:“其人曰:‘ 修 不識丞相,丞相亦不識 修 。’朝野相傳以為笑。” 吳晗 《朱元璋傳》第四章三:“國都的确定和國防計劃的安排是密切相關的,是當時朝野所最關心的兩件大事。” 巴金 《鬼》:“同時又想到這邊報紙上近來正罵着女人隻顧愛情不知國家,似乎朝野異口同聲地要女人同國家結婚養小孩。”
"朝野"是漢語中具有曆史縱深的政治文化概念,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四個維度解析:
一、詞源結構(據《漢語大詞典》) "朝"本義指臣子清晨拜見君主之處,引申為中央政權機構,《說文解字》釋為"旦也",段玉裁注"旦者,朝也";"野"原指郊外,《爾雅·釋地》載"邑外謂之郊,郊外謂之牧,牧外謂之野",後衍生為民間範疇。二字結合形成"朝廷與民間"的二元對立結構。
二、曆史語義演變(據《後漢書·卷六十七》) 該詞始見于東漢文獻,《後漢書·杜密傳》載"朝野瞻望",此時已具備雙重指向:狹義指中央官員集團與地方官吏體系,廣義涵蓋統治階層與被統治階層。魏晉時期《晉書·杜預傳》"朝野稱美"的用例,顯示其擴展至社會輿論層面。
三、現代政治學诠釋(據《政治學辭典》) 在當代語境中特指:1)政府機構與民間社會組織的互動關系;2)執政黨與在野黨的權力制衡;3)官方決策機制與非官方輿論場的相互影響。這種三維定義體現傳統概念在現代民主政治中的轉型。
四、跨文化對照(據《東亞政治術語比較研究》) 相較于西方"State and Society"的靜态劃分,漢語"朝野"概念更強調動态關系:既包含北宋歐陽修《歸田錄》記載的"朝廷有變法之議,民間有應和之聲"的協同可能,也涵蓋明代張居正改革時"朝野議論洶洶"的對抗狀态,體現中國政治哲學特有的辯證思維模式。
“朝野”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朝野”由“朝”和“野”組成:
以上内容綜合了古代文獻釋義與現代語言應用場景,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後漢書》、唐代韓愈文集等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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