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地。古謂天圓地方,故稱。《莊子·說劍》:“上法圓天,以順三光;下法方地,以順四時。” 漢 嚴遵 《道德指歸論·上德不德》:“方地隨天,與化為常,德盛澤流,洋溢萬方。” 唐 韓愈 《南海神廟碑》:“方地數千裡,不識盜賊。山行海宿,不擇處所。”
“方地”是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兩個角度分析:
一、幾何空間概念 指形狀規整的方形土地或區域。此義項源于“方”的本義,《漢語大詞典》解釋“方”為“四個角都是直角的四邊形”,而“地”指代土地、地面。例如古文獻中“劃方地為田疇”即描述劃分方正地塊用于耕作。
二、文學性泛指 在詩詞或文學語境中,“方地”常作為“大地”的别稱,與“圓天”對舉,象征古人“天圓地方”的宇宙觀。《辭海》收錄此用法,引《禮記·月令》“載圓履方”佐證天地形态的傳統文化認知。唐代李賀《馬詩》中“方地臨圓天”即典型例證。
需說明,現代漢語日常使用中“方地”已較少見,多出現于古籍或特定專業領域(如古代地理測繪)。其權威釋義可進一步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撰的《現代漢語詞典》。
“方地”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多個來源進行綜合解釋:
基本含義
指大地,源自古代“天圓地方”的宇宙觀(即“天”為圓形,“地”為方形)。例如《莊子·說劍》中提到“下法方地,以順四時”,即以方形的大地順應四季規律。
詞源與古籍引用
現代用法與延伸
現代語境中,“方地”多用于文學或曆史描述,較少出現在口語。部分資料提到其可比喻無法立足的困境(如),但此用法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可能屬于引申義。
常見搭配與例句
該詞核心含義與古代宇宙觀相關,需注意區分其本義與可能的引申用法。如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莊子》《道德指歸論》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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