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人和事物進行貶責性的評價。 唐 法琳 《<辨正論>序》:“﹝ 李仲卿 ﹞乃作《十異》、《九迷》,貶量至聖。”
"貶量"是現代漢語中一個較為少見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詞素構成解析:"貶"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釋義為"降低價值或地位","量"則指"估測、計算"。商務印書館語言學知識服務平台顯示,該詞多用于文學評論領域,指通過負面評價進行價值衡量。
從語義結構分析,"貶量"包含雙重行為過程:既包含價值判斷中的降級評價,又包含對評價對象的具體測算。北京大學中國語言學研究中心語料庫收錄的例句顯示,該詞常與"藝術價值""曆史地位"等抽象概念搭配,如"對傳統工藝的貶量需結合時代背景"。
在使用範疇上,《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指出其具備專業術語屬性,主要應用于學術批評場景。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數據庫建議,使用時應避免與"貶低"等近義詞混淆,前者更強調基于标準體系的量化評估,後者側重主觀的價值否定。
“貶量”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對人或事物進行帶有貶低、批評性質的評價。以下是詳細解釋:
唐代法琳在《辨正論·序》中提到,李仲卿通過《十異》《九迷》等文“貶量至聖”。
(注:“至聖”可能指孔子或其他被尊崇的人物。)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唐代《辨正論》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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