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亦作"群籍"。2.原指五經以外諸書後泛指各種書籍。
亦作“群籍”。原指五經以外諸書,後泛指各種書籍。 漢 荀悅 《申鑒·政體》:“夫道之本,仁義而已矣。五典以經之,羣籍以緯之。”《晉書·阮籍傳》:“博覽羣籍,尤好《莊》《老》。” 魯迅 《花邊文學·考場三丑》:“那都是坐在自己的書齋裡,查群籍,翻類書,窮年累月,這才脫稿的。”
“羣籍”的釋義
“羣籍”是“群籍”的異體寫法(“羣”為“群”的舊字形),指衆多的書籍、典籍,屬書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強調書籍的集合性與豐富性,常見于學術、文獻研究等語境。以下從字形、釋義、用法三方面解析:
古同“群”,《說文解字》釋為“輩也”,本義指獸類聚集,引申為衆多、集合之意。字形由“君”(表聲)與“羊”(表意,象征群體)構成。
《說文解字》釋為“簿書也”,本義指書冊、文獻。字形從“竹”(古代書冊以竹簡編成)、“耤”聲。
兩字組合後,“羣籍”即表示彙集而成的文獻總稱。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羣籍:衆多的書籍。如‘博覽羣籍’。”
強調其指代範圍廣博的典籍,多用于形容學術研究或藏書體系。
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ISBN 978-7-5326-4890-6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雖未直接收錄“羣籍”,但“群籍”詞條釋義為:
“群籍:衆多的書籍(多指文獻類)。”
注:現代規範字形為“群籍”,“羣”為舊字形。
來源:商務印書館,ISBN 978-7-100-12450-8
《辭源》(第三版):
“羣籍:衆書。如清代章學誠《文史通義》‘辨章學術,考鏡源流,非深明于道術精微、羣言得失之故者,不足與此。’”
側重其在學術史中的文獻統稱意義。
來源:商務印書館,ISBN 978-7-100-11425-7
清代學者常用“羣籍”指代經史子集等文獻體系。如朱彜尊《經義考》序:“網羅百家,旁引羣籍。”
多用于學術論述或書面語,如“鈎沉羣籍”“羣籍校勘”,強調對古籍的系統性整理研究。
“典籍”側重經典著作的權威性(如《四庫全書》),而“羣籍”強調文獻的數量與覆蓋面,可包含非經典文獻。
二者意義相近,但“群書”更口語化,“羣籍”更具書面語色彩,且隱含學術性分類意味。
結語
“羣籍”作為漢語書面語詞彙,承載着文獻集合的核心語義,其使用需結合學術語境。現代規範寫作“群籍”,但古籍整理、文史研究中仍可見“羣”字原形,以保留文獻原貌。
“羣籍”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闡述:
“羣籍”同“群籍”(“羣”是“群”的異體字),讀作qún jí,最初指五經以外的各類書籍,後泛指所有書籍。例如《晉書·阮籍傳》記載其“博覽羣籍”,魯迅《花邊文學》中也用此詞代指廣泛文獻。
如需進一步了解近義詞(如“典籍”“群書”)或曆史用例,可參考《漢語大詞典》等權威辭書。
笆箔寶精編揑並概參承餐飲癡話癡肉脔垂仁觸綸邨書錯合打滑撻帶圍道義遞孝冬泳惇敍獨惟飛鳳靴分隔浮朽各處鈎元提要孤鹜瞽妪咶絮環擊蹇蹶霁波借花獻佛解惑積微緻著捐本逐末拘纏寇凫口機酷喜老寋蠻僰謾謾懵然民愛木酪内刑尼采僻倪奇蟲撒酒瘋,撒酒瘋兒攝羅子收繳棠梨館貪念田徑賽條蔓提鼓體狀托後外來五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