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野鴨的一種。《方言》第一“凡物盛多謂之寇” 晉 郭璞 注:“今 江 東有小鳧,其多者無數,俗謂之寇鳧。” 清 劉大櫆 《吳節婦傳論》:“利祿之中人深矣,自中朝士大夫於持權秉勢之地,疾趨如寇鳧,常甘心毀名節蒙恥辱以求之。”
"寇凫"是一個較為生僻的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字面含義
"寇凫"指野鴨的一種,特指數量龐大的野鴨群。晉代郭璞在《方言》注釋中提到:"江東有小鳧,其多者無數,俗謂之寇鳧"()。此處"寇"取"盛多"之意,"凫"即野鴨。
構詞解析
清代劉大櫆在《吳節婦傳論》中以"寇凫"比喻趨炎附勢者:"中朝士大夫於持權秉勢之地,疾趨如寇鳧"(),形容争權者如野鴨群般聚集。
該詞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多見于古籍或方言文獻。如需引用,建議結合上下文明确其"數量多"或"趨附權勢"的引申義。
提示:若需完整文獻出處,可參考《方言》及清代文人文集()。
《寇凫》是指寇凡的别稱,是一個姓氏。寇凫是中國古代的一個姓氏,但在現代并不常見。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天下後,改姓成為普遍現象,姓氏的更疊也隨之發生,因此寇凫這個姓氏逐漸消失,現代很少有人使用這個姓氏。
《寇凫》可以分為寇、凫兩個字。
寇的部首是宀,筆畫數為寇-5;
凫的部首是幾,筆畫數為凫-11。
《寇凫》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官名。寇凫是春秋時期楚國官職的名稱,相當于現代的警官、巡邏員,負責巡視和防範。
《寇凫》的繁體寫法為「寇凫」,與簡體寫法相同。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寇凫》的古代漢字寫法為「寇彀」。
他的姓氏是寇凫。
寇凫是古代楚國的一個官職。
寇凫沒有常見的組詞,因為它是一個姓氏。
由于寇凫是一個姓名,沒有明确的近義詞。
由于寇凫是一個姓名,沒有明确的反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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