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讨好。《新唐書·張柬之傳》:“折支諂笑,取媚蠻夷,拜跪趨伏,無復為恥。” 明 沉德符 《野獲編補遺·督撫·白兔》:“蓋撫鎮重臣貢瑞取媚,自 嘉靖 八年 汪鋐 獻甘露後所僅見。” 魯迅 《三閑集·我和<語絲>的始終》:“不願意在有權者的刀下,頌揚他的威權,并奚落其敵人來取媚,可以說,也是‘語絲派’一種幾乎共同的态度。”
"取媚"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情感色彩的動詞,指通過刻意行為讨好他人以博取歡心。《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故意做出姿态或言行以讨好别人",強調行為的目的性與非自然性。這一詞彙源于古漢語複合結構,"取"表獲取意圖,"媚"本義為喜愛,組合後衍生出"以谄媚手段謀取好感"的引申義。
從構詞特征分析,《漢語大詞典》指出該詞多用于貶義語境,常與權力階層形成搭配,如"取媚權貴""取媚上司"等典型用法,反映行為實施者與對象之間的地位差異。其行為表現包含三個維度:一是姿态的刻意修飾,如《古漢語常用字字典》所載"巧笑取媚"的身體語言;二是物質饋贈,如"以珍寶取媚";三是言語奉承,如"谀辭取媚"。
在語義辨析方面,《新華成語詞典》區分其近義詞差異:"阿谀"側重言語谄媚,"逢迎"強調行為迎合,而"取媚"更突出整體性的讨好策略。反義詞系統包含"耿直""剛正"等彰顯人格獨立性的詞彙。該詞的文化内涵在《辭海》中闡釋為"儒家倫理批判的功利性交際方式",常用于描述喪失人格尊嚴的讨好行為,現代漢語中仍保持道德評判功能。
“取媚”是一個漢語詞彙,拼音為qǔ mèi,其核心含義是通過谄媚、讨好的方式迎合他人,通常帶有貶義色彩。以下是詳細解釋:
曆史文獻
現代文學
“取媚”強調通過不真誠的手段迎合他人,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其貶義程度。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新唐書》《野獲編補遺》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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