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公所的意思、區公所的詳細解釋
區公所的解釋
[local government] 掌管區、地方自治事務的機關
區公所的人幾乎認識居住在這兒的每個人
詞語分解
- 區的解釋 區 (區) ū 分别:區分。區别。 地域:地區。區劃。 〔區區〕小,細微:如“區區小事”。 行政區劃單位:省級自治區。市轄區。 區 (區) ō 姓。 筆畫數:; 部首:匚; 筆順編號:
- 公所的解釋 .官府。《清史稿·刑法志三》:“ 天命 元年,諭貝勒大臣曰:‘國人有事,當訴於公所,毋得訴於諸臣之家。’”.處理公衆事務的機關、團體。同業或同鄉組織,除稱會館外,亦名公所。如布業公所,四明公所等。.處
網絡擴展解釋
“區公所”是一個具有曆史演變和現代含義的詞彙,其解釋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一、基本定義
區公所是地方行政管理機構,主要職責為處理轄區内的行政事務。在不同曆史時期,其性質有所不同:
- 古代含義:指城市中管理行政事務的機構,負責納稅、土地管理、人口普查等。
- 現代含義:作為縣級政府的派出機關,管理縣轄區内的政務,例如戶籍、公共設施維護等。
二、曆史演變
- 民國初期:縣以下設“地方自治團體”,城、鎮、鄉均隸屬縣,受縣知事監督。
- 計劃經濟時期:作為農村基層政權單位,負責社會經濟事務管理,後因經濟轉型逐漸調整。
- 當前現狀:中國大陸現存僅2個區公所(河北涿鹿趙家蓬區、新疆澤普奎依巴格區),其餘多已撤銷或轉型。
三、主要職能
區公所的核心職責包括:
- 社會事務協調(公共安全、環保、教育);
- 基礎設施維護(道路、橋梁);
- 企業商戶監管;
- 民生服務(戶籍、社會救助)。
四、詞語結構解析
- “區”:指行政劃分的區域;
- “公所”:指公共事務管理機構。
如需了解具體案例或政策細節,可參考來源網頁(如、8關于現存區公所的說明)。
網絡擴展解釋二
區公所
區公所是指在行政區域内負責地方政務的機構,是地方政府的基層組織之一。在不同地區也有可能稱為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等。
拆分部首和筆畫:區(區)的部首是匸(疒),共4畫;公的部首是八,共4畫;所的部首是戶(戶),共4畫。
來源:區公所一詞的來源是古代轄區管理制度的産物,最早可以追溯到秦朝。當時的轄區由若幹個鄉鎮組成,每個鄉鎮由一位官員負責管理,稱為“所”,而管理多個鄉鎮的地方官府則稱為“公所”。
繁體:區公所
古時候漢字寫法:區公所
例句:1. 在我居住的區,區公所為居民提供各種服務和便利。
組詞:區委、區政府、區******
近義詞: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
反義詞:地級市政府、省級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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