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索。雜技的一種,演員在懸空的繩索上來回走動,并表演各種動作。又稱踏繩。 宋 孟元老 《東京夢華錄·元宵》:“歌舞百戲,鱗鱗相切。樂聲嘈雜十餘裡,擊丸、蹴踘、踏索、上竿。” 宋 洪邁 《夷堅三志壬·張三店女子》:“我家本微薄,亦曾去從路岐為踏索之技,所以習熟。”《文獻通考·樂二十》:“絙戲, 漢 世以大絲繩繫兩柱頭閒,相去數丈,兩倡對舞,行於繩上,對面道逢,肩相切而不傾。 張衡 所謂‘跳丸劒之揮霍,走索上而相逢’是也。 梁 三朝伎謂之高絙,或曰戲繩,今謂之踏索焉。” 許地山 《女兒心》:“她學會些江湖伎倆,如半截美人、高跷、踏索、過天橋等等。”
“踏索”是一個多義詞,具體含義需根據語境判斷,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定義
指一種傳統雜技,演員在懸空的繩索或鋼絲上行走、跳躍,并表演各種高難度動作,又稱“踏繩”“走索”。
曆史背景
表演形式
演員需平衡于繩索,結合舞蹈、倒立等技巧,常見于古代節慶和民間戲班。
個别非權威資料(如)将其解釋為“小心翼翼地探索”,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是現代延伸或誤用,需結合上下文謹慎使用。
建議參考權威詞典(如漢典)或曆史文獻(如《東京夢華錄》)以獲取更精準的釋義。
《踏索》是一個漢語詞彙,意思是踩着東西尋找蹤迹、線索。這個詞可以用來形容追蹤、偵查等活動中的尋找過程。
《踏索》的拆分部首是“足”和“心”,其中“足”表示腳步,而“心”表示内心追求。這個詞一共有13個筆畫。
《踏索》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周禮·地官·輿書》中,用于形容踏行地面以觀察蹤迹的情況。後來,這個詞逐漸擴展到其他領域,比如偵查犯罪、調查事故等。
《踏索》的繁體字為「踏索」,保留了原詞的意思和拼音。
在古代,漢字的形态和寫法有所不同。《踏索》在古代的寫法為「躂索」,其中“躂”字的形狀與現代的“踏”字有所區别,但兩者的意思是相同的。
以下是一些使用《踏索》的例句:
《踏索》可以組成以下詞語:
與《踏索》相關的近義詞有:
《踏索》的反義詞可以是:
放棄、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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