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 鵲巢鳩居 ”。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如是我聞二》:“夫鵲巢鳩據,事理本直。” 清 張鴻卓 《棚民行》:“裡胥火急逐不得,鵲巢鳩據呼其羣。”
“鵲巢鸠據”是漢語中具有曆史淵源的成語,原指喜鵲築巢後被斑鸠占據,後比喻以不正當手段強占他人居所或成果,含貶義。該詞最早可追溯至《詩經·召南·鵲巢》篇:“維鵲有巢,維鸠居之”,漢代鄭玄箋注時已明确“鵲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猶國君積行累功,故以興焉”,揭示其原始意象與道德批判的關聯。
在語法功能層面,該成語多作謂語、定語使用,如“這家公司遭遇了鵲巢鸠據式的惡意收購”。其現代引申義涵蓋侵占房産、學術剽竊、商業侵權等場景,例如《人民日報》曾用此典批評文化侵權行為,強調“保護原創就是杜絕鵲巢鸠據的現象”。
從文化内涵分析,該成語折射出中國傳統文化對勞動成果的尊重,《漢語大詞典》将其歸入“強占類”詞彙,與“反客為主”“坐享其成”構成近義關系,而與“完璧歸趙”“物歸原主”形成反義對比。商務印書館《成語源流大詞典》指出,該成語在明清話本小說中頻繁出現,成為表達産權意識的重要修辭工具。
語言學界對其語義演變有深入研究,北京語言大學《漢語成語考釋詞典》記載,宋代文人筆記已将其抽象化為社會倫理批判工具,近現代更發展出法律層面的隱喻功能。該成語的穩定性和高頻使用,使其在《現代漢語常用詞表》中位列前5000位常用語。
“鵲巢鸠據”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què cháo jiū jù,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本義指“喜鵲的巢被斑鸠占據”,最早比喻女子出嫁後定居夫家,帶有傳統婚嫁文化的隱喻。後引申為強占他人財物、地位或權益,如房屋、土地甚至妻室等。
動蕩時期,投機者常鵲巢鸠據,霸占他人財産。 ——改編自
若需更多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詩經》原文或清代筆記文獻(如、)。
谙達百歲之盟百損黃擺子倍時晡鼓部索不忘母訓殘燒朝昔吵秧子赤水德運短拳峨岷二女凡歌匪匪翼翼風序鳳眼蓮輔車相将悍虜橫徵苛役黃金龜胡行亂為嘉笾簡連件物較雠嬌嫚蠘蟹救療吉應舉債刻謙淚痕裂土買榜枚數門軸牧宮普天契好忍害溶結三細山祇燒槽攝假慎修爽捷四要庭廟痿瘘玮異無拳無勇五色線無生法顯曠險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