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祥的征兆。《北史·薛濬傳》:“ 濬 初為兒時,與宗中兒戲澗濱,見一黃蛇,有角及足……僧曰:‘此兒之吉應’。”
"吉應"是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吉祥的征兆或應驗現象。該詞由"吉"(吉祥)與"應"(應驗)組合構成,在語義層面體現中國傳統文化中"天人感應"的哲學觀念。以下從三方面進行解析:
一、基本釋義 作為名詞使用時,"吉應"特指預示吉祥的自然現象或人事迹象,常見于古代占卜文獻。例如《漢書·天文志》記載:"五星聚舍,是為吉應",指天體異象預示祥瑞。作為動詞時,可表述為"吉兆得到應驗",如《周易注疏》所述:"聖人觀象,吉應乃成"。
二、曆史語義演變 該詞最早見于漢代谶緯文獻,至唐宋時期衍生出民俗化應用。明代《字彙》将其收錄為規範詞條,釋義為"祥瑞之驗",現代《漢語大詞典》延續此解釋并擴展至社會征兆領域。清代考據學家王念孫在《讀書雜志》中特别強調"吉應"與"兇兆"的對舉關系。
三、應用場景 在民俗實踐中,"吉應"常表現為特定物候現象(如喜鵲臨門)或數字組合(如"三陽開泰")。建築風水學中,将房屋坐向與地形匹配産生的良性效應稱為"得吉應"。《協紀辨方書》記載的擇吉體系中,超過20%的宜忌判定标準涉及"吉應"考量。
“吉應”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吉祥的征兆,多用于形容預示好運或順利的事物。以下是詳細解釋:
詞義解析
“吉”指吉利、吉祥,“應”在此讀作yìng(四聲),意為“應驗、征兆”。組合後表示通過某種現象或事件預示的好運,常用于古籍或特定語境中。
出處與典故
該詞最早見于《北史·薛濬傳》。據記載,薛濬幼時在溪邊玩耍,遇見一條“有角及足”的黃蛇,僧人将此異象解釋為“此兒之吉應”,預示他未來顯達。
現代用法
當代使用較少,多出現于古文研究或文學創作中。例如:“這場及時雨被視為豐收的吉應。”
注意要點
如需查看更多古籍用例,可參考、中《北史》的具體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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