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債。《梁書·王志傳》:“京師有******無子,姑亡,舉債以斂葬。” 唐 李德裕 《論河東等道比遠官加給俸料狀》:“選人官成後,皆於城中舉債,到任填還。” 宋 蘇轼 《奏浙西災傷第一狀》:“家家典賣,舉債出息,以事田作。” 魯迅 《墳·靡羅詩力說》:“更設法舉債,以振其窮。”
舉債是指國家、企業或個人通過借貸方式籌集資金的行為,形成需償還本息的債務。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舉債是融資的一種形式,主體(政府、企業、個人)憑借信用向金融機構、投資者或社會公衆借款,并承諾按期償還本金和利息。例如,政府發行國債、企業申請銀行貸款均屬于舉債行為。
分類與期限
主要形式
作用與風險
應用場景
個人可能因購房、教育等需求舉債;企業用于技術升級或市場拓展;政府則用于基礎設施建設或公共服務。
如需了解具體案例或更詳細分類,可參考會計學堂、高頓財經等來源。
舉債,是一個漢語詞彙,指的是借貸錢款或者欠債的意思。現代漢語中,舉債通常用于描述個人、公司、機構等借錢或者負債的行為。
字母“丿”是“舉債”的首字部首,表示向上的一撇;字母“亻”是主體部分,表示人。它的總筆畫數為5。
“舉債”一詞來源于漢朝的法律制度。古代法律體系中,債務人若無法償還債務,會執行“舉債”的方式。具體方法是公開舉起漆闆,闆上标明欠款金額和欠款人的姓名。這樣債務人就會被公之于衆,借以促使其還債。
繁體字“舉債”與“舉債”意思相同,隻是書寫形式上有差異。
在古代,舉債的漢字寫法有一些變異,最常見的即為“舉責”。這個寫法在意義上與現代漢字相同,隻是字形稍有不同。
他為了支付公司的運營費用,不得不舉債。
小明因為購買房屋,不得不向銀行舉債。
債務、債權、借債、負債、債台高築
負債、欠債、借貸
還債、償債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