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屈身侍奉。《前漢演義》第四二回:“但恐内外功臣,各懷異志,若知皇上崩逝,未必肯屈事少主。”
(2).指委屈的事。《征四寇》第二回:“ 宋江 聽罷便曰:‘這般屈事,我怎地知!’”
屈事是漢語中一個具有雙重詞性的複合詞,其核心語義圍繞“委屈”展開。《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2年版)将其定義為動詞性用法,指違背本意侍奉他人,如《後漢書·鄭興傳》中“屈事隗嚣”即為此意。作為名詞時,《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10年第三版)收錄其引申義項,指代令人蒙受冤屈的事件,常見于“昭雪屈事”“屈事難申”等曆史文書表述。
該詞在語義演變中呈現三個特征維度:①行為主體具有被動性,如《資治通鑒》載韓信“屈事漢王”的典故;②隱含價值判斷,清代《日知錄》評注強調其“非君子常行”的道德評價;③現代漢語保留其書面語體色彩,多用于司法文書或曆史研究領域,如《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商務印書館,2016年修訂版)引《折獄龜鑒》案例中的“勘驗屈事”用法。
“屈事”是漢語詞彙,包含以下兩個主要含義:
屈身侍奉
指降低身份或違背本意去侍奉他人。例如《前漢演義》中提到:“内外功臣,各懷異志,若知皇上崩逝,未必肯屈事少主”,這裡的“屈事”強調臣子對少主的勉強效忠。該用法多用于曆史或文學語境,體現身份或立場的妥協。
委屈之事
指令人感到不公或冤枉的事情。如《征四寇》中宋江所言:“這般屈事,我怎地知!”,此處指宋江對冤屈事件的不平。現代用法中,也可泛指生活中遭遇的不公正對待。
補充說明
如需更多用例,可參考《前漢演義》《征四寇》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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