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 others;the rest] 剩下的人或物
其餘則熙熙而樂。——唐· 柳宗元《捕蛇者說》
其餘以儉立名。——宋· 司馬光《訓儉示康》
其餘各處鄉民。——《廣東軍務記》
為标準以警其餘。——清· 方苞《獄中雜記》
馬克和李莉在下棋,其餘在玩牌
(1).下剩的;其他。《論語·雍也》:“ 回 也其心三月不違仁,其餘則日月至焉而已矣。”《孟子·離婁下》:“卒之東郭墦間,之祭者,乞其餘。” 宋 歐陽修 《筆說·老氏說》:“推而廣之,萬物之理皆然也,不必更言其餘。” 清 顧炎武 《日知錄·文須有益于天下》:“二 漢 文人所著絶少,史於其傳末每雲所著凡若幹篇,惟 董仲舒 至百三十篇,而其餘不過五六十篇,或十數篇,或三四篇。” 丁玲 《過年》:“ 小菡 不懂得這些,但她生來,因了環境,已早使她變得不象其餘小孩了。”
(2).猶言有馀,有多。 元 無名氏 《抱妝盒》第四折:“恰轉過雕闌數曲,行不到百步其餘。”
“其餘”是現代漢語中常用的代詞,主要表示在特定範圍内除去已提及部分後剩下的部分。其核心含義與用法如下:
指某個整體中,除去已經明确指出的部分之外,剩餘的人或事物。例如:
“班上三十名學生,十人參加競賽,其餘自習。”
此處“其餘”指代未參加競賽的二十名學生。
定義為“指示代詞。剩下的”,強調其代詞屬性及指代功能。
釋為“下剩的;其他”,并引《論語·雍也》“其餘則日月至焉而已矣”為例,說明其古漢語淵源及延續性。
需依賴前文明确指代範圍。如:“主要問題已解決,其餘可逐步處理。”(作主語)
常與“其”“之”構成“及其餘”“之其餘”,表從屬關系。如:“核心條款通過,及其餘細則待議。”
可泛指“其他事物”,如:“專注工作,其餘不必多慮。”
權威來源說明:
“其餘”是一個常用的指示代詞,主要用于指代剩餘的人、事物或部分。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其餘”表示剩下的部分或其他未提及的人或事物,常用于排除已明确提到的内容後概括剩餘整體。例如:
“除兩人請假外,其餘都到了。”
詞義構成
使用場景
語法功能
詞語 | 差異點 | 例句 |
---|---|---|
其他 | 側重“另外的” | 其他問題稍後讨論。 |
剩下 | 強調“未被消耗” | 剩下的食物放進冰箱。 |
餘下 | 多用于時間、數量 | 餘下三天完成計劃。 |
如需查看更多例句或曆史用法,可參考漢典及《訓儉示康》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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