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擄掠。《後漢書·董卓傳》:“ 卓 縱放兵士,突其廬舍,淫略婦女,剽虜資物。” 晉 張載 《七哀》詩:“珠柙離玉體,珍寶見剽虜。”《南史·吳喜傳》:“及平 荊州 ,恣意剽虜,贓私萬計。”《明史·範志完傳》:“然 志完 無謀略,恇怯甚,不敢一戰,所在州縣覆沒,惟尾而呵噪,兵所到剽虜。”
“剽虜”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意為“擄掠”,指通過暴力手段搶奪財物或人口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不常用,僅見于曆史文獻、文學作品或特定語境下對非法掠奪行為的比喻性描述,需注意其貶義色彩。
更多例句和出處可查閱《後漢書》《南史》等古籍,或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權威辭書。
剽虜是一個漢字詞語,其意思是指搶掠俘虜,強行掠奪或搶奪他人的財物和人員。剽虜是由兩個部首組成:剝(剌刀)和虍(老虎),共有12個筆畫。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用來描述在戰争或沖突中擄掠和搶劫敵方的俘虜。
剽虜的繁體字是「剽虜」。在繁體字中,「虜」的右側補上了「勹」部,表示擄掠、奴役敵方的俘虜。
在古代漢字中,「剽虜」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例如,虍的舊字形是「虎」,并且有時候使用了更簡化的寫法「剅虜」。
1. 他們剽虜了敵方的将領,獲取了大量的戰利品。
2. 在曆史上,剽虜是戰争中常見的行為,嚴重破壞了人類社會的和平與穩定。
1. 剽奪:指以強行搶劫、掠奪的方式奪取他人的財物。
2. 抄剽:指抄襲他人的作品或知識。
3. 盜剽:指偷竊和搶奪他人的財物。
1. 劫掠:指搶劫、掠奪。
2. 擄掠:指搶奪人口和財産。
3. 搶劫:指使用武力或威脅方式奪取他人財物。
1. 解救:指拯救、救出被困、被擄掠的人。
2. 放歸:指将被剽虜或囚禁的人放回原處。
3. 歸還:指将被剽虜或掠奪的財物歸還給原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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