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宴飲中傳杯勸酒。 唐 白居易 《奉和汴州令狐相公二十二韻》:“回燈花簇簇,過酒玉纖纖。饌盛盤心殢,醅濃盞底黏。”
(2).謂飲酒過量。《東周列國志》第十三回:“寡人以 魯侯 過酒,命爾扶持上車。何不小心伏侍,使其暴薨?”
(3).下酒。《水浒傳》第十六回:“衆客人道:‘就送幾個棗子與你們過酒。’”《醒世姻緣傳》第二三回:“舖中沒有過酒的菜蔬,叫人家去取來。”
“過酒”是一個多義詞,其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三種解釋:
傳杯勸酒(宴飲習俗)
指在宴飲場合中傳遞酒杯、互相勸酒的行為。例如唐代白居易詩句“過酒玉纖纖”,描繪了宴席上以纖手遞酒的場景。此用法多見于古代文學作品中。
飲酒過量
表示喝酒超過適量,帶有負面含義。如《東周列國志》提到魯侯因“過酒”暴斃,強調飲酒過度的危害。
下酒(佐酒之物)
指用食物搭配飲酒。例如《水浒傳》中“棗子與你們過酒”,即用棗子作為下酒菜。
其他特殊場景用法:
在葡萄酒領域,“過酒”指醒酒(将酒倒入醒酒瓶),目的是去除沉澱物或讓酒液與空氣接觸以提升風味,但此為專業術語,日常較少使用。
提示:以上解析綜合了古籍、文學作品及專業場景的用法。如需具體出處,可參考《白居易詩集》《水浒傳》等文獻。
《過酒》是一個成語,意為品嘗酒的味道或者喝酒。
《過酒》由“辶”、“酉”、“⺁”部首組成,總共有11個筆畫。
《過酒》這個成語最早出現在《詩經·秦風·蒹葭》一篇中,用以形容品味佳釀的美好。
繁體字為「過酒」。
古時候,《過酒》的寫法與現在基本相同,不過可能在字形上存在一些細微差異。
1. 他善于品評美酒,經常邀請朋友過酒。
2. 那家酒莊的佳釀真是堪稱一絕,我十分想過酒。
過杯、過盞、過嘗、過酒官、過酒店。
品酒、飲酒、醉飲。
戒酒、不飲。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