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原指尊彜之類。後為各種用具的統稱。《周禮·秋官·大行人》:“三歲壹見,其貢器物。” 鄭玄 注:“器物,尊彜之屬。”《明史·陳友諒傳》:“ 友諒 豪侈,嘗造鏤金牀甚工,宮中器物類是。” 老舍 《駱駝祥子》十五:“新舊的器物合在一處,使他想起過去,又擔心将來。”
(2).器具和貨物。《漢書·食貨志下》:“敢私鑄鐵器鬻鹽者,釱左趾,沒入其器物。”
“器物”一詞的詳細解釋如下:
基本定義
器物原指古代祭祀或禮儀中使用的尊彜類禮器(如青銅器),後逐漸擴展為各種生活用具、器具的統稱。例如《周禮》中提到“貢器物”,鄭玄注解釋為“尊彜之屬”,即祭祀用器皿。
詞義擴展
在曆史演變中,其含義進一步泛化,可指代日常工具、生産用具甚至貨物。如《漢書·食貨志》記載“私鑄鐵器”會被沒收“器物”,此處包含器具和貨物雙重含義。
語境應用
近義詞與關聯詞
常見同義詞包括“器具”“用具”,近義詞有“設備”“物件”等,但無明确反義詞。
文化意義
器物不僅是實用工具,還承載曆史與工藝價值,如青銅器、瓷器等常作為研究古代社會的重要實物依據。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案例或不同時期的器物分類,可參考《周禮》《漢書》等典籍原文。
《器物》是一個常見的漢字詞語,表示物品、器皿等各種用具。它是由兩個部分組成,左邊的部首是“口”,右邊的部首是“卩”,整個字共有8畫。
《器物》這個詞的來源比較古老,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時期的《詩經》,其中有一篇名為《商頌·器》的篇章就提到了“器物”的概念。在古代,人們認為物品、器皿是非常重要的,它們不僅僅具有實用的功能,也有象征意義,助于人們的生産和生活。
《器物》在繁體字中的寫法是「器物」。雖然繁體字在現代漢字中的使用越來越少,但在一些地區和場合,仍然有人會使用繁體字進行書寫。
在古代漢字中,對于《器物》這個詞的寫法有所差異。古代的寫法中可能會将右邊的部首“卩”寫作“⺙”。例如,魏晉時期許慎所編纂的《說文解字》中,将《器物》寫作“⺙器⺙物”。古代的漢字寫法在演進中逐漸規範化和統一。
1. 這個博物館收藏了許多具有曆史意義的文物和各種器物。
2. 做藝術品需要精巧的器物和專業的技術。
1. 器具:指各種生活、工作中使用的器物。
2. 文物:指具有曆史、文化價值的古代遺物或史前遺址。
3. 用具:指各種工具、器械等。
近義詞:
1. 用品:指各種用途的産品。
2. 物品:泛指各種有形的東西。
3. 東西:指物體,常用于口語中。
反義詞:
1. 空虛:指沒有實質内容或沒有意義。
2. 虛無:指沒有任何實質性内容或存在。
3. 虛幻:指不真實或不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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