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造曲制酒的禁令。《新五代史·雜傳·孔循》:“因詔天下除麴禁,許民得造麴。”
麴禁是漢語中的曆史專有名詞,特指中國古代政府對酒曲(釀酒原料)的生産、銷售實行管控或禁止的法規制度。其核心含義體現在以下三方面:
詞源構成
“麴”即酒曲(釀酒發酵劑),“禁”指官方禁令。該詞直指官府壟斷酒曲産銷的強制政策,本質是古代專賣制度(如榷酒)的延伸。據《漢語大詞典》記載,“麴禁”明确指向“制曲之禁”,即通過控制酒曲源頭實現酒業專營 。
曆史實施
該制度在宋代最為嚴格。官府設立“曲院”獨家制曲,民間私造酒曲将受嚴懲。《宋史·食貨志》載,凡私造曲十五斤即處極刑,後雖減輕仍“罪至徒” ,反映其作為財政手段的強制性。
財政目的
麴禁本質是國家稅收工具。通過壟斷酒曲供給,官府間接掌控釀酒業,确保高額酒利收入。據經濟史研究,宋代酒課占財政總收入最高達10%,麴禁為此提供了制度基礎 。
民生矛盾
嚴苛禁令催生民間私釀現象。如蘇轼奏議指出,鄉村百姓“例釀薄酒”自用,卻因麴禁“被誣追呼”,反映政策與實際需求的沖突 。
“麴禁”在古籍中常與“酒榷”并提,如《文獻通考》強調“麴禁甚嚴”是酒政核心。其釋義需結合古代專賣制度體系理解,現代漢語中因制度消亡而成為曆史詞彙,僅見于專業文獻。
權威參考來源
“麴禁”是一個曆史術語,具體含義和背景如下:
“麴禁”指古代政府對造曲(釀酒原料)和制酒實施的法令限制。字面意思是“對酒曲的禁令”,即通過官方管控釀酒原料(曲)來限制民間釀酒行為,常見于糧食短缺時期。
這一概念最早見于《新五代史·雜傳·孔循》。後唐明宗時期,因連年饑荒,宰相孔循建議廢除全國性的麴禁,允許民間自由制曲釀酒,以緩解經濟壓力。這一政策調整反映了古代政府通過控制釀酒業來平衡糧食供應與稅收的治理邏輯。
部分詞典提到“麴禁”有比喻義(如“被封鎖無法外流”),但該用法在曆史文獻中極少出現,可能為現代引申義。核心含義仍以釀酒禁令為主。
“麴”是“曲”的異體字,指釀酒用的發酵劑。古代禁酒令常以限制曲的生産為手段,因控制曲即可間接控制酒業。
如需進一步了解曆史細節,可參考《新五代史》或宋代經濟政策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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