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ive up] 割舍;舍棄
割棄紅塵中萬年罪孽
信手寫來,離題萬裡,偏又愛惜,舍不得割棄。——《談修改文章》
亦作“ 割棄 ”。舍棄。《後漢書·傅燮傳》:“ 烈 為宰相,不念為國思所以弭之之策,乃欲割棄一方萬裡之土,臣竊惑之。” 三國 魏 嵇康 《養生論》:“或抑情忍欲,割棄榮願。” 明 李贽 《與曾繼泉書》:“未有子,則妻妾田宅何所寄託;有妻妾田宅,則無故割棄,非但不仁,亦甚不義也。” 茅盾 《<茅盾文集>後記》:“至于《列那和吉地》一篇,也因其不入流,而自己對之又有偏愛,不忍割棄。”
見“ 割棄 ”。
"割棄"是現代漢語中表示舍棄、抛棄義的複合動詞,其核心語義特征體現在主動性的決斷分離。從漢語詞源學角度分析,《說文解字》釋"割"為"剝也,從刀害聲",本義指用刀分解物體;"棄"甲骨文字形作雙手持箕抛棄幼子狀,本義指抛棄。二字複合後,詞義側重表達對既有事物的主動剝離,多用于抽象範疇。
在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割棄"釋義為"舍棄;抛棄",特别強調該詞多用于書面語境。這個釋義在曆史文獻中可找到印證,《後漢書·孔融傳》"若遭厄運,當須割棄"即用其本義。詞義演變過程中,"割棄"逐漸從具體物件的抛棄,引申為對情感、習慣等抽象事物的舍棄,如宋代朱熹《朱子語類》"須是割棄得外事"的用法。
在語義搭配方面,根據北京大學CCL語料庫統計,該詞高頻搭配對象包括"舊習""情緣""贅述"等抽象名詞,占比達78.6%。這種搭配特征使"割棄"與普通口語中的"扔掉""丢掉"形成語體差異,更適用于文學創作或正式文書。現代漢語中常見于"忍痛割棄""斷然割棄"等四字格結構,凸顯決策過程的艱難與決絕。
“割棄”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主動舍棄或抛棄某事物,通常帶有決斷、徹底脫離的意味。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指通過“割除”或“斷絕”的方式放棄某物或某種狀态,強調主觀上的主動選擇。例如,在文學創作中,作者可能因内容冗餘而“割棄”無關情節。
曆史引證與用法
語境與延伸
該詞多用于抽象事物,如情感、責任或精神層面的脫離(如“割棄紅塵”),也可指具體事物的抛棄(如文學删減)。其近義詞包括“割舍”“抛棄”,但“割棄”更強調決絕性,反義詞則為“保留”“堅守”。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法或近義詞對比,可參考古籍原文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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