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斥佛教,駁佛理。 明 王世貞 《藝苑卮言》卷四:“ 永叔 不識佛理,強闢佛;不識書,強評書。” 清 鄭燮 《焦山讀書寄四弟墨》:“況自 昌黎 闢佛以來, 孔 道大明,佛焰漸息。帝王卿相,一遵六經四子之書,以為齊家治國平天下之道。此時而猶言闢佛,亦如同嚼蠟而已。”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槐西雜志四》:“果為 孔子 ,可以闢佛, 顔曾 以下弗能也。”
辟佛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排斥、批判或駁斥佛教。該詞的形成與古代中國思想史上儒家、道家等本土思想體系對佛教這一外來宗教的争論密切相關。以下從詞典釋義、構詞解析、曆史背景及文化影響四方面詳細闡釋:
根據《漢語大詞典》,“辟佛”指“駁斥佛教,排斥佛學”。其中:
二字組合後,“辟”的動詞性主導詞義,形成對佛教的主動批判行為。
唐代韓愈在《論佛骨表》中激烈抨擊佛教耗費社會資源、破壞倫理綱常,主張“人其人,火其書,廬其居”,成為“辟佛”的代表性事件。宋代歐陽修著《本論》,延續儒家立場,指佛教“為中國患”。
南北朝時期道教徒著《老子化胡經》,虛構老子西行化佛之說,試圖将佛教納入道教體系,實為“辟佛”策略之一。
宋明理學家如程颢、朱熹等雖吸收佛道思想,但仍以“辟佛”維護儒學道統,如朱熹稱“佛氏之失,出于自私之厭”。
持續的“辟佛”争論客觀上促使佛教本土化,如禅宗吸收儒道思想,形成“佛法在世間”的入世觀。
近代思想家如梁啟超在《論佛教與群治之關系》中反思“辟佛”傳統,主張客觀評價佛教對社會倫理的積極意義,該詞逐漸脫離貶義語境,轉為中性的學術讨論術語。
參考資料
《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
季羨林《佛教十五題》(中華書局,2007)
韓愈《韓昌黎文集校注·論佛骨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
歐陽修《歐陽修全集·本論》(中華書局,2001)
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
朱熹《朱子語類·卷一百二十六》(中華書局,1986)
賴永海《中國佛教文化論》(中國青年出版社,1999)
梁啟超《飲冰室合集·論佛教與群治之關系》(中華書局,1989)
“辟佛”是一個漢語詞彙,讀作pì fó,其核心含義為“斥佛教,駁佛理”,即批判或排斥佛教思想。以下從多個角度進行詳細解釋:
“辟”的含義
此處“辟”通“闢”,讀作pì,意為“駁斥、排除”,而非“開辟”(bì)。例如,韓愈《原道》中“不塞不流,不止不行”即體現對異端思想的排斥。
曆史背景與用法
中國古代思想家如韓愈、宋明理學家等常以“辟佛”維護儒家正統,認為佛教“不事生産”“悖離倫常”。這一争論貫穿唐宋至明清,反映了儒釋思想沖突與交融的曆史背景。
現代漢語中,“辟佛”多用于學術讨論或曆史研究,指代特定曆史時期的思想運動,日常使用較少。需注意結合語境,避免與佛教術語混淆。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人物的辟佛觀點(如韓愈、歐陽修等),可參考相關曆史文獻或思想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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