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纳输送秋税。《宋书·柳元景传》:“﹝ 柳元景 ﹞以封在 岭 南,秋输艰远,改封 巴东郡公 。”《宋史·食货志上二》:“自 唐 建中 初变租庸调法作年支两税,夏输毋过六月,秋输毋过十一月,遣使分道按率。”
"秋输"是汉语中具有历史特征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指秋季缴纳赋税的行为。该词由"秋"(季节名)与"输"(运输、缴纳)构成,常见于古代赋税制度相关文献,具体包含三层释义:
一、字面本义
特指在秋季完成粮食、布帛等实物的税赋运输。《汉书·食货志》记载"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其中"秋获"后的物资征收过程即涉及"秋输"环节。
二、制度引申
代指唐宋时期"两税法"中的秋税部分。唐代实行夏、秋两季征税制,《旧唐书·杨炎传》载"夏输无过六月,秋输无过十一月",此处"秋输"专指秋季征收的田租与户调。
三、文学象征
在古典诗词中,"秋输"常被用作民生疾苦的意象。如清代诗人查慎行《麻阳运船行》写道"去年秋输苦无谷,今年秋输苦无钱",通过重复"秋输"强调百姓赋税压力。
现代汉语中该词已罕用,主要见于历史文献研究领域。相关释义可参考《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8册第30页,或《辞源》(第三版)午集"秋"字目下相关词条。
“秋输”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用于描述与秋税相关的财政活动,以下是详细解释:
指在秋季将当年应缴纳的粮食、布帛等实物税(即“秋税”)征收并运输到官府或指定仓库的行为。这一制度在中国古代财政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尤其在唐宋时期形成明确的“夏秋两税制”,《宋史·食货志》明确记载:“夏输毋过六月,秋输毋过十一月”。
《宋书·柳元景传》:
“﹝柳元景﹞以封在岭南,秋输艰远,改封巴东郡公。”
- 背景:因岭南地区地理位置偏远,秋季税粮运输困难,故调整封地。
《宋史·食货志》:
“遣使分道按率(夏秋两税)。”
- 背景:朝廷派遣官员监督夏秋两税的征收与运输流程。
该词属于历史词汇,现代汉语中已不再使用,主要用于研究古代经济史或文献解读。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宋书》《宋史》等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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