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兼并土地。《三國志·魏志·傅嘏傳》:“ 齊閔 兼土拓境,闢地千裡。”
“兼土”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兼并土地”,常見于曆史文獻和詩詞中。以下為詳細解釋:
該詞現代已較少使用,但在研究古代政治史、軍事策略或賞析古典文學時仍具參考價值。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看《三國志》原文或相關詩詞注解。
兼土是一個漢字詞彙,表示同時占有兩個或更多的領土或疆域。兼土的拆分部首是兼和土,兼的部首是八,八的筆畫數為二,土的部首是土,土的筆畫數為三。所以,兼土的總筆畫數為五。
兼土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中國曆史。當兩個國家或地區同時控制或統治着某個地域時,就可以用兼土來描述這種情況。
在繁體中文中,兼土的寫法仍然保持不變,依然是兼土。
古代的漢字寫法中,兼土并沒有太大的變化。根據《康熙字典》所記載的形态,兼的古代寫法是兼,土的古代寫法是土,整個詞彙的寫法是兼土。
以下是關于兼土的一些例句:
1. 這個國家兼土兩地,使得邊境争端不斷。
2. 這場戰争導緻兩個國家兼土了許多地方。
3. 他是一個了解兼土曆史的專家。
兼土的相關組詞包括:兼并(指兩個或多個不同的事物合并為一個)、土地(指陸地或用于耕種的地面)等。
與兼土近義詞有:兼并、并吞、奪取等。
與兼土反義詞有:割地、割讓、放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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