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稱“ 接腳壻 ”。舊指夫死後婦女在家再招之夫。 宋 袁采 《袁氏世範·收養義子當絕争端》:“娶妻而有前夫之子,接腳夫而有前妻之子,欲撫養不欲撫養,大不可不早定。”《朱子語錄》卷一○六:“昔為 浙東 倉時, 紹興 有繼母,與夫之表弟通,遂為接腳夫。” 宋 周密 《癸辛雜識别集·林喬》:“﹝ 林喬 ﹞旋登 徐元傑 之門……既而 元傑 家為伐柯一村豪家,為接腳壻。”亦省稱“ 接腳 ”。 宋 張齊賢 《洛陽缙紳舊聞記·焦生見亡妻》:“夫既葬,村人不知禮教,欲納一人為夫,俚語謂之接腳。” 元 關漢卿 《窦娥冤》第二折:“老漢自到 蔡婆婆 家來,本望做個接腳。”
“接腳夫”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有所差異,但核心解釋如下:
“接腳夫”指丈夫去世後,婦女在家中再招的丈夫,類似于“繼夫”或“招夫”。該詞也簡稱為“接腳”,如元代關漢卿《窦娥冤》中提到的“本望做個接腳”。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幫助他人跋山涉水的人”,但此說法缺乏曆史文獻支持,可能為誤傳。主流定義仍以“再招之夫”為主。
“接腳”一詞在宋代還衍生出“冒名頂替”或“緊跟其後”的引申義(如),但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接腳夫”主要用于描述古代喪偶婦女再婚的社會現象,是研究傳統婚姻制度的重要詞彙。
《接腳夫》是一個成語,意為為他人完成最後的工作或接收最後的責任,比喻為别人做最後的輔助工作或接受最後的責任。通常用來形容為别人做接手工作或完成後勤工作的人。
《接腳夫》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手部(扌)和月部(月),拆分後的筆畫數為7畫。
《接腳夫》這個成語最早出現在《老殘遊記》這本書中。它原本是用來形容為殘疾的老人接替别人的工作或責任的人。後來演變為用在比喻性的語境中。
在繁體字中,這個成語的寫法為「接腳夫」。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接腳夫》的古代寫法為「揭腳兒」。
1. 來來來,我們把這件事交給小明,他一直都是我們公司的《接腳夫》。
2. 在團隊中,每個人都要學會成為一個合格的《接腳夫》。
3. 這位工作認真負責的小夥子總是願意當《接腳夫》,他給了我們很多幫助。
接腳夫:為他人完成最後的工作或接收最後的責任的人。
接替:頂替,代替。
後勤工作:負責提供後方支持的工作。
替身、代理人。
主角、領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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