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丘的别稱。《大智度論》卷三:“雲何名比丘?比丘名乞士。”《法華義疏》卷一:“比丘者名為乞士,上從 如來 乞法以練神,下就俗人乞食以資身,故名乞士。” 清 梁章鉅 《稱謂錄·乞士》:“佛經,僧曰乞士。”
乞士是漢語中對佛教僧人的古稱,源自梵語"bhikṣu"(比丘)的意譯,特指通過乞食方式修行的宗教人士。《漢語大詞典》釋為"求道之僧人",指其通過托缽化緣維持基本生存,專注于精神修行。該詞最早見于漢譯佛經《四分律》,載有佛陀要求弟子"乞士應行四依法",即着糞掃衣、常乞食、樹下坐、用陳腐藥,體現對物質生活的極簡态度。
據《佛學大辭典》考證,"乞"字在此含雙重涵義:一指外在乞食行為,二指内在"乞法"之意,即向佛陀乞求正法以滋養慧命。唐代道宣律師在《四分律删繁補阙行事鈔》中特别強調,合格的乞士需具備"破煩惱、修正道"的宗教品格,非指世俗意義上的乞讨者。
該詞在佛教中國化過程中衍生出特殊文化内涵,宋代贊甯《大宋僧史略》記載,中土僧人雖逐漸建立寺院經濟,但仍保持"乞士"精神内核,通過"農禅并重"踐行自食其力與佛法修行相結合的生活方式。現代佛學研究中,聖嚴法師在《戒律學綱要》中特别指出,當代佛教仍應傳承乞士"少欲知足"的核心精神,這種精神内涵使該詞在漢語佛教術語中具有持久的生命力。
“乞士”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主要與佛教文化相關。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詳細解釋:
“乞士”是比丘的别稱,特指佛教中出家修行的男性僧人(即和尚)。該詞由“乞”(乞求)和“士”(古代對男子的通稱)組成,最初指“行乞的士兵”,後引申為通過乞食維持修行的人。
該詞最早見于佛教經典,如《大智度論》卷三提到:“比丘名乞士”,《法華義疏》進一步解釋其雙重含義。清代文獻《稱謂錄》也記載:“佛經,僧曰乞士”。
在非宗教語境中,“乞士”有時被用來形容生活極度貧困的人,或諷刺不願自力更生者。但這一用法較為少見,且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乞士”的核心含義是佛教中對修行僧人的稱謂,強調通過物質與精神的雙重乞求實現解脫。如需進一步了解佛教戒律或比丘文化,可參考《大智度論》《法華經》等經典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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